重拳出击 “猎赖”行动再传喜讯
2018年2月12日一大早,达川法院“猎赖”行动的干警整装出发,奔赴各个执行点。上午10点传来第一条好消息,朱某某与其4子女赡养纠纷一案,达成一致和解协议;下午5点,“猎赖”行动拘留第一人。
80高龄的与其四子女赡养纠纷一案,经本院判决由四名被执行人朱某甲、朱某乙、朱某丙、朱某丁按月承担朱大爷日常生活的柴米油盐,并每人每月向申请人支付支付赡养费160元,朱大爷的医疗费凭票据由四名被执行人分摊。
判决后,四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朱大爷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将四名被执行人强制带到百节人民法庭进行批评教育,并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最终几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和解协议,由四名被执行人轮流按月支付老人赡养费500元,轮流承担申请执行人的柴米油盐,申请执行人的医疗费凭票据由四名被执行人分摊。
申请执行人何江明与被执行人达州市达川区恒大汽修厂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经本院判决:由被执行人达州市达川区恒大汽修厂于生效后五日内将申请执行人所有的粤L4E669丰田86车辆返还给申请执行人何江明。由于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申请执行人的车辆在被执行人修理后便卖与第三人,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能返还给申请人,申请人特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做和解工作,但未能达成一致和解协议。为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惩戒当事人的失信行为,本院对达川区恒大汽修厂的法人进行了司法拘留。(黄倩 陈娟)
(朱某某大儿子给付的第一个月的赡养费500元)
(法院工作人员做朱某某子女的和解工作)
(法院干警搀扶朱大爷到法庭)
(对恒大汽修厂的法人进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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