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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打非”举报奖励最高可达60万元(2)

来源:中国舆情网 时间:2018-11-26
导读: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对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实施房屋质量查验的通知》,并将于12日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通知》规定,本市新建住宅,包括商品住房、回迁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住房、自

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对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实施房屋质量查验的通知》,并将于12日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通知》规定,本市新建住宅,包括商品住房、回迁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等,在施行之日房屋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且未交付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购房人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对房屋施工质量进行查验。

根据《通知》,房屋进行查验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已完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且分户验收合格,有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已完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且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有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章确认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通知》还明确市和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建设单位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责令改正,并进行记分处理,纳入市场行为评价系统。对房屋质量查验中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质量问题的,购房人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限制该建设单位企业资质升级、相关项目的网上签约或参加政策性住房项目建设。同时,考虑到各区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明确各区可依据《通知》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河北出台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日前通过了《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对全省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权益保障工作从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规定。该《条例》将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家庭赡养与扶养方面,《条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赡养义务,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一次性给付赡养费、老年人婚姻关系变化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也不得违背老年人意愿将共同生活的老年夫妻强行分开赡养。同时,赡养人应当在经济上供养老年人,保证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赡养人家庭成员的平均水平。此外,家庭成员还应当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条例》还规定,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已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赡养人要求老年人给予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窃取、骗取、强行索取老年人储蓄金、养老金、退休金、政府补贴、养老服务卡(券)以及其他财产性权益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条例》同时规定,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违背老年人意愿,擅自处分老年人的房屋产权、股权、土地使用权等权益,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办理涉及老年人的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时应当核实老年人的真实意思,依法审慎办理。老年人有权要求已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赡养人迁出老年人自有的房屋。

《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管理暂行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10月16日,浙江省农业厅印发了《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新出台的《暂行办法》共七章三十一条,对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登记、股权继承、股权有偿退出、股权质押等方作出具体规定,该办法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为股东参加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依据,实行“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可依法流转,也可质押融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编制股权清册,包括户主姓名、股东、股权证编号、股权数额、股份金额等基本信息。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发生变更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及时对集体资产股权变更信息进行登记,并将相关变更信息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办法》规定,股权流转包括继承和转让。除依法继承外,股权转让(包括有偿退出以及被金融机构行使质权而转让)须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继承人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继承的股权仅作为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依据。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股权,在被继承股东死亡后,其所持有股权归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

《办法》规定,社员长期不在本村居住或户口已迁出、有稳定收入或者已办理养老保险的,可向村集体申请有偿退出自己的股权。股权有偿退出有集体赎回和内部转让两种方式。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还可以把自己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物,用于申请贷款融资。这也意味着,集体股权和承包田、宅基地等不动产一样,能为农民带来财产性收入。

昆明市12月1日起对城市文明行为进行规范

《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18年9月21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并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吸收了其他城市对于共性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了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的内容。针对昆明市目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如随地吐痰、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躺卧公共座椅等,以禁止性规范的形式予以重点突出和强调。

《条例》注重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其中专门规定了尊崇英雄烈士,规定了对红嘴鸥等野生动物进行保护的内容。回应社会期盼,《条例》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国家机关、基层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向社会开放停车场、食堂、厕所、文化体育和科教等内部设施。

《条例》坚持为民、利民、惠民的立法理念,作出了对见义勇为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并给予相关保障待遇,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服务和生活保障的规定;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完善市政设施和便民措施的义务,为市民的文明行为提供必要的硬件基础。还特别规定,机场、车站、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逐步配备独立的母婴室和设置方便残疾人、儿童及行动不便者使用的厕位或者亲子共用厕位。

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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