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晨:加强地方立法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王晨在江苏调研时强调
加强地方立法 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贡献
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12月12日至13日在江苏调研时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贡献。
调研期间,王晨前往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大有关负责同志、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意见建议。在全面了解近期《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制定通过情况后,王晨表示,这部法规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和英雄烈士保护法精神,对国家公祭的场所、设施和礼仪等进行规范,对歪曲、否认南京大屠杀史实和伤害民族感情的行为等进行处罚、划出红线,社会关注度高,反映积极正面,为南京市国家公祭活动的举行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际举措,对其他地方立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扬州,王晨来到广陵区文昌花园社区,了解基层立法联系点情况,看望人大代表,还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听取意见建议。王晨指出,《扬州市公园条例》等法规,地方特色突出,关注民生和历史文化保护,受到老百姓的欢迎。要继续适应地方治理需要,积极有序推进立法工作。
王晨强调,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人大制定了一大批地方性法规,有效推动了国家法律的贯彻实施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2015年3月,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立法体制。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地方立法大有可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地方立法工作全过程。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更多有效管用、人民群众期待和满意的法规。要重视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重视普法工作,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全面依法治国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