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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编辑:刘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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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1日电(记者毕磊)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各省(区、市)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非水电责任权重的最低值和激励值,西藏以可再生能源为主,807号文明确不予考核。
从全国情况看,10个省(区、市)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超过30%,9个省(区、市)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超过15%。与2019年实际完成情况相比,东中部省份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同比增幅超过“三北”地区,有利于促进新能源跨省跨区消纳。同时,浙江、四川、宁夏、甘肃和青海等5个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区)的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