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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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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原则贯穿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为家庭、学校以及各个机构树立了对待未成年人的行为原则。”苑宁宁以未成年人整容为例称,从实践来看,整容对于尚处于发育中的未成年人,风险不言而喻,因此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即便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禁止,相关医美机构也应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角度出发,拒绝为未成年人进行非必要的整容。
“如果是因为先天畸形、后天事故等原因导致未成年人毁容,确有接受整容必要的,应允许在监护人同意下进行整容;但对于只是为了提高颜值而进行的非必要整容,应予以禁止。”苑宁宁认为,短期内再次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可能性不大,应先呼吁整形美容行业协会尽快出台相应行业规范,对医美机构给未成年人进行整容作出限制性规定。
苑宁宁指出,应注重培养未成年人和家长对美的正确认知,学校和社会应多进行提高内在美等引导教育,缓解外貌焦虑,同时要继续强化对医美整形行业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