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编辑:陈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要用好科技成果评价这个指挥棒,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挥棒”作用,要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解决好“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的问题。
坚持正确评价导向。科技创新本质上是人的创造性活动,科技成果评价导向直接影响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科研方向、研究热情和创新活力。用好科技成果评价“指挥棒”,要坚持正确评价导向,坚决破解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坚持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着力强化高质量供给与转化应用。通过树立正确评价导向,更好激发科技工作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解决影响制约国家发展全局和长远利益的重大科技问题,破解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努力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科学确定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是发挥科技成果评价导向作用的关键。科学确定科技成果评价标准,要破解分类体系不健全、评价指标单一化、标准定量化、结果功利化等问题。《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把“坚持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作为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基本原则之一。以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软科学研究为例,三个门类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在确定评价标准上要注重分类和多元,正确把握科研渐进性和成果阶段性等特点。对于基础研究成果,评价标准宜突出成果对国家战略需求的贡献,充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