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舆情网

武汉:未成年人当“主播”须父母同意

发布时间:  编辑:

原标题:武汉:未成年人当“主播”须父母同意

日前,武汉市新修订的《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要求,学校应建立校园欺凌的预防、处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此外,《条例》提出,未成年人担任视频直播网站主播须征得父母同意。

《条例》还规定,携带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副驾驶座位,不得将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单独留在车内,4岁以下儿童乘私家车需安装儿童安全座椅。

据介绍,为适应未成年人成长面临的新形势,《条例》针对诸如校园欺凌、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监护不当和监护缺失以及特殊未成年人的保护等问题给出了应对措施,并将武汉市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积累的经验,如“12355”热线维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建设、校园安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做法,通过修订法规予以吸纳固定,以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记者 程墨 实习生 毛军刚)

    相关文章Related

    投稿邮箱:tougao@yuqingz.com|工作人员查询

    中央机构 | 人大机构 | 国家主席 | 国务院 | 政协机构 | 民主党派 | 群众团体 | 驻外机构
    Copyright © 2010-2018 中国舆情网 版权所有 | 中国舆情网简介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辑:tougao@yuqingz.com 运营:operate@yuqingz.com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国舆情网观点。转载本网站原创信息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