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基层纪律建设发力点
党的十九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坚持依规治党、标本兼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写入党的根本大法,纪律建设仍是全面从严治党治本之策。
打铁必须自身硬。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就要以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找准发力点。
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着力解决基层政治定力不够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一次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布局,凸显了党的政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作为维护党内政治生态的“护林员”,纪委首要职责就是维护政治纪律。近年来,乌海市以专项监督、提醒监督、巡察监督为抓手,坚决纠正和查处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把维护政治纪律体现到纠正“四风”、执纪审查、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的全过程,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重点强调“三个突出”。突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突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突出对贯彻落实“两准则、四条例”情况的监督,让“两准则、四条例”真正从“纸面”落到“地面”。
落细落实“四种形态”,着力解决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不强的问题。十九大修订的党章明确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定位,调整、充实、完善党的纪律内涵和执纪原则,细化了纪委双重领导体制,为今后一个时期的纪检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乌海市纪委持续深化“三转”。一是转观念。转变过去单纯以立案审查数量来衡量从严治党成效的成绩观,更注重谈话提醒、函询诫勉了多少党员干部。从以查办大案要案为主向全面监督执纪问责转型,从“算总账”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二是抓重点。在抓“常”上下功夫,完善谈话机制,加强教育提醒,加强日常监督。在抓“早”上下功夫,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疑点就谈话警示,做到动辄则咎。在抓“快”上下功夫,提高审查时效。在抓“严”上下功夫,保持高压态势。今年1至11月,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34人,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1%、21%、5%和3%。
从严监督问责,着力解决纪律建设责任缺位的问题。追本溯源,当前基层党组织依然存在的纪律建设上热下冷的现象,“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背后,是纪律建设责任的缺位。对此,乌海市纪委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一是全面推进巡察和派驻。纪委书记带队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开展常态化纪律督查,组建巡察机构、完善巡察办法,1至11月巡察组共发现问题177条,移交问题线索23件。各派驻纪检组积极探索设立“驻在日”和“驻在月”、“组组联合”,推行“交叉监督”,避免以往存在的人情干扰。二是健全完善督导推进机制。狠抓“两个责任”台账、述责述廉、签字背书、定期报告工作、廉政谈话和约谈等制度落实,形成责任分解、跟踪、考评完整链条。以“报表+系统”方式实时监控、动态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印发《关于加强对“零办案”问题督导约谈的通知》,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区纪委书记和各单位纪检组长进行约谈和诫勉,对整改不力的从严问责。制定出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责暂行办法》,倒逼责任落实,2017年以来,全市实行“一案双查”22件,处理相关责任人22人,通报党组织2个。
(作者武凤梅系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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