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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融合 绝不能把农民丢到一边

编辑:中国舆情网 时间:2017-02-08
导读:原标题:产业融合 绝不能把农民丢到一边(政策解读·聚焦中央一号文件③)为了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一号文件在用地、融资、人才、基础设施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含金量很高的政策安排。

原标题:产业融合绝不能把农民丢到一边(政策解读·聚焦中央一号文件③)

解读人:中央一号文件起草组成员杨尚勤何予平王茂林刘洋采访人:本报记者朱隽常钦

《 人民日报》( 2017年02月08日02 版)

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突出亮点。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作出重要部署,必将推动正在蓬勃发展的农村三产深度融合,在广袤田野上异军突起。

扶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

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需求结构升级,人们对农产品品种、品质、品位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等需求呈井喷式增长态势。在此背景下,抓好农村三产融合这件事,就抓住了改善农业供给、拓展农业功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牛鼻子”。

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必须充分挖掘和利用农村资源优势,推动绿水青山成为百姓致富的金山银山。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是乡村独特优势,为把优势资源化为优势产业,一号文件提出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着眼于做大做强乡村旅游产业,一号文件提出,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打造各类主题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发展富有乡村特色的民宿和养生养老基地。可以预计,通过制度、科技、商业模式创新和农业文化创意,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会得到跨越式发展,衍生出众多新的产业和业态,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

为了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一号文件在用地、融资、人才、基础设施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含金量很高的政策安排。比如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方面,一号文件提出完善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在人才支撑方面,一号文件提出整合落实市场准入、财政税收、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进城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农业科技人员等各类人才回乡下乡创业,带动现代农业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全面对接

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必须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商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着力提高农业全产业链收益。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进入高速增长阶段,农产品网络零售商增加,交易种类日益丰富,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及民宿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和模式大量涌现。《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预计,到2020年,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达到8000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40%左右。

针对农产品电商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制约瓶颈,一号文件提出要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加快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着力解决从村到乡镇物流配送的“最初一公里”问题。

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关键是促进第一产业接二连三、向后延伸。为此,一号文件要求加快发展现代食品产业,在优势农产品产地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实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积极推进传统主食工业化、规模化生产,大力发展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速冻食品、马铃薯主食产品。大力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挖掘开发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

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

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必须打造有效的载体和平台。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返乡创业园是集聚资金、科技、人才、项目的重要平台,要充分利用这些园区发展休闲旅游、农产品加工和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

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围绕有基础、有特色、有潜力的产业,建设一批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一产二产三产深度融合的特色村镇。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支持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这些将为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提供更多的载体和平台。

无论是打造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载体和平台,还是通过其它形式和途径,都必须把握好一条重要原则,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主体是农民,绝不能把农民丢到一边。一方面要大力扶持农户和农民合作社,让农民群众自己干、自己闯;另一方面要引导进入农村三产融合的新型经营主体、社会资本,与农民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更多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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