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实施“八大行动”推进乡村振兴
实施产能优化提升行动。坚持“稳粮、扩豆、优经、增饲”,调整优化品种品质结构,高值高效特色作物面积扩大到2100万亩,设施农业面积同比增长5%。加快推进奶业振兴,实施千万吨奶发展计划,奶牛平均单产提高100公斤,生鲜乳总产量同比增长2%以上。
实施产业融合发展行动。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牵动,着力培育主导产业,全面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粮食从初级加工向食品产业、精细化工等领域延伸。聚合农民创业合力,提高创业水平,打造农民“双创”升级版,年内农民创业160万人,创业纯收入380亿元。
实施科技兴农强农行动。重点要推进技术协同创新,建设16个现代农业产业协同创新体系。巩固提升“互联网+”高标准基地建设水平,基地总规模达到1500个。加强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新建和完善畜牧、兽医、农业物联网、农机指挥调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18个应用系统。
实施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强化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全省有机肥施用量要达到1800万吨。扩大耕地轮作试点面积,推广多种轮作技术模式,建立科学轮作制度体系,落实农业“三减”高标准示范面积4000万亩。
实施基础建设升级行动。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加强灌排工程建设、耕地质量等级提升、田间道路建设,全年新建高标准农田600万亩。加快大农机建设,在农机购置补贴上给予政策倾斜,购置一批装备能够提高生产标准的、农村适用的先进农业机械,提升农机化质量水平,全省农业综合机械化率稳定在97%以上。
实施产业扶贫攻坚行动。实施贫困地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支持贫困地区培育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各类能人,向贫困户提供便利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切实把经营能力弱的贫困户“带”起来。
实施宜居家园建设行动,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充分发挥“一市十县”示范引领作用,统筹抓好农村改厕、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村庄清洁、村庄规划、村庄绿化等任务,推动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向面上推开。
实施体制机制创新行动。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面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争取2019年全面完成整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土地确权成果转化。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