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获评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
“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市)”授予对象,是具备良好的森林风景资源,在森林旅游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对各地森林旅游发展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的地市级行政区、县区级行政区,命名活动始于2015年。2017年,国家林业局专门制定《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申报命名管理办法》。除福州外,获评本批“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的还有浙江衢州市、河南济源市、湖南郴州市、广西贵港市、四川雅安市,另有22个县区获评“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
历经多年建设发展,福州森林城市创建卓有成效,森林覆盖率从改革开放初期不到20%提升到57%,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二,“福州绿”开始扬名国内外。2017年10月,国家林业局正式授予福州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今年3月,联合国粮农组织向世界各国重点介绍福州市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典型案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福州市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和多种类型的景区景点,着力推进森林旅游产业发展,致力打造“有福之州、森林之旅”品牌,努力实现“生态美”和“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全市各地为旅游者提供了森林体验、森林康养、休闲度假、自然教育、山地运动、生态露营等多种旅游服务,森林旅游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占全域旅游的比重越来越大。2017年,全市森林旅游迎客2600万人次,森林旅游收入295亿元,占旅游总收入的33.56%,位居全省前列。“有福之州、森林之旅”已成为福州城市新名片。
“森林旅游已成为我巿改革开放40年林业现代化建设的一大亮点,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福祉的健康产业、幸福事业,成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一个重要途径。我们将以获评‘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作为新的起点,全力做好森林旅游与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不断满足人民对高品质生态产品的需求,助力乡村振兴、幸福福州建设。”市林业局负责人表示。(记者 林洪相 黄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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