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滴滴公司存在33项问题,限两周整改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介绍了检查工作有关情况。检查发现,滴滴公司存在7方面33项问题,包括:顺风车产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共安全隐患问题较大、网约车非法营运问题突出、应急管理基础薄弱且效能低下、互联网信息安全存在风险隐患、社会稳定风险突出等。
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也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一是未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前继续下架滴滴顺风车业务。二是依法处置非法营运行为。对网约车平台、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开展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加大对相关平台公司的处罚力度。三是依法对滴滴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法人代表等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滴滴公司对内部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理。四是对滴滴公司涉嫌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和发布违法广告等行为开展约谈,并依法处置。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分别对滴滴公司在网络信息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市场竞争行为等方面提出了整改要求。据悉,联合检查组已向滴滴公司反馈了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并提出了27项具体整改要求,要求滴滴公司在两周内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会上,联合检查组还分别向首汽约车、神州专车、易到用车、美团打车、曹操专车、高德、嘀嗒出行等7家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反馈了检查情况和相关问题清单,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要求在两周内制定完成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
滴滴公司等8家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严格按照联合检查组的要求,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整改上立行立改,在落实上务求实效,将组织专班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逐一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下一步,在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的基础上,联合检查组将督促各平台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照问题清单,认真落实整改到位,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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