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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靠什么“法宝”破解装修垃圾乱堆放?

编辑:中国舆情网 时间:2018-02-24
导读:近几年,上海年均申报处置的建筑垃圾总量约有1亿吨,其中,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约占7%,且未来所占的比例呈增长趋势。上海下定决心破解装修垃圾乱堆放问题,要发挥社区、物业、收运站等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

近几年,上海年均申报处置的建筑垃圾总量约有1亿吨,其中,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约占7%,且未来所占的比例呈增长趋势。上海下定决心破解装修垃圾乱堆放问题,要发挥社区、物业、收运站等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当然最终还要依靠地方法规的实施来保证装修垃圾得到合理处置。

邻避效应导致堆放场所落地难

堆放场所的设置历来是难题,容易激化社区矛盾。静安区一居委会干部坦言,装修垃圾堆放场所难落地,主要就卡在“邻避效应”上,谁都不喜欢垃圾堆安在自家旁。而一旦无法设置堆放场所或设置得不合理,乱扔装修垃圾就是常态,必然会激化社区矛盾。

静安区一小区这几年装修垃圾堆放点的折腾,就是典型案例。几年前,在这个小区,露天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占用了一幢居民楼附近的3个车位,时间长加上疏于管理,还混入了容易腐烂的生活垃圾,周边居民投诉不断。后来,临时堆放点搬到了小区生活垃圾箱房旁的空地,那边的居民也不干了,“搬家”这条路显然走不通。

要做到让周边居民接受,而不是抵触,装修垃圾堆放点就必须“看不见”“闻不到”。为此,居委会、物业、居民代表召开了三次协调会,商讨改造细节,最终敲定方案,在堆放点与小区之间建一道篱笆,把装修垃圾隐藏起来,并实行定时定点开放,由物业指派专人管理,对不按规矩丢垃圾的人进行劝阻,确保没有生活垃圾混入,避免产生异味。以后,结合一旁垃圾箱房的改造工程,这道篱笆还画上了卡通图案,成了赏心悦目的风景。一般人根本想象不到后面居然是装修垃圾的堆放点。

居民和企业共赢,化解收运矛盾

2017年9月,普陀区某小区的业主投诉,其一套150平方米房屋的装修垃圾找了社会上的“游击队”,清运费超1万元。原因是小区物业和环卫公司的合作协议一直签不下来,物业以担心业主误会其从中渔利为由,拒绝“插手”小区的装修垃圾清运问题,让业主自己去社会上找收运单位。

对于合作协议,上海一家正规环卫公司经理大吐苦水:前几年,受到“游击队”低价竞争的影响,许多环卫公司都很被动,接到的订单不少是“游击队”不愿意“啃”的苦活、累活。一些小区不设置装修垃圾堆放点,清运员要到家家户户门口甚至是周边的停车位、绿地里去收集垃圾。有时候小区私家车占据了过道,或低空设置了电线,环卫车根本开不进去。个别极端的例子中,要派4辆车连续作业3天,才能清运完毕,不仅效率低下、用人成本高,还会影响总体的运能调度。

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收运单位的运能有限,难以满足所有小区“日产日清”的要求;另一方面,居民和收运单位经常在清运的价格上谈不拢,收运单位没有积极性。这些因素都把装修垃圾“拖”在了小区内。

虹口区是行政主管部门较早介入装修垃圾清运市场的区域,从2015年至今,区内已有八成以上的小区与正规的环卫单位签订装修垃圾清运合同。有了稳定的订单,“跑量”的环卫单位提供的清运服务价格就更具吸引力,最低可比市场平均价格优惠60%,实现居民和企业的共赢。

由正规环卫单位负责小区装修垃圾的清运,还有一个益处,就是便于监管。对于这些正规单位收运的装修垃圾,虹口区有严格的要求,如果分类不彻底、发现混有生活垃圾、有害垃圾,中转分拣站将拒绝接收,由收运单位自行承担“白跑一趟”的损失。

在精细分拣基础上实行资源化利用

据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海近年每年进入收运处置环节的装修垃圾约有300万吨,如果只是通过分拣,进行无害化处理,既会对原本处置能力就已吃紧的末端环节造成压力,也是对资源的浪费。因此,在精细分拣基础上的资源化利用,将是上海装修垃圾处置的主要方式。

上海首套针对装修垃圾进行分拣分类及后续资源化利用的流水线已试运行,其装修垃圾的日均处理能力可达1500余吨。目前全市已有18个建筑垃圾中转分拣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分拣后的装修垃圾经过粗加工,主要形成两种原料:塑料颗粒和骨料。塑料颗粒可以用来加工制作木塑板、垫仓板、垃圾袋、燃烧棒等产品。骨料可以用来填坑、铺路或者制作路面砖、透水砖等产品。

依法明确责任确保实施效果

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于2018年起施行。这一规定首次将装修垃圾明确归类为建筑垃圾来进行治理。这项被称为上海“史上最严”的装修垃圾规定,必然有效地缓解膨胀的装修垃圾带来的污染问题。

记者获悉,目前装修垃圾堆放场所难落地,除了邻避效应,还有一个原因是堆放场所的设置责任没有明确。《管理规定》实施后,相关责任将彻底明确。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就是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有义务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否则,将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在收运方面,《管理规定》明确,行政主管部门将介入装修垃圾清运市场的管理,规定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将其管理范围内产生的装修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进行清运。这些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产生,由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收运单位为确保中转分拣站接收,就会对小区装修垃圾的“纯净度”提出要求,从而促使源头做好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装修垃圾的分类。这也是《管理规定》要求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必须尽到的义务。 (记者 蔡新华 实习记者 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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