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禁放为何以五环为界? 回顾禁限拉锯30年那儿咋过年
12月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
过街天桥上,张挂着“远离烟花爆竹”的横幅。 和冠欣摄
北京12年后再次“收紧”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五环路内实施全面禁放;
五环路以外,由区政府划定禁止、限制燃放区域;
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为何以五环为限?
对于以“五环”为界,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维林表示——
五环路以内国家机关、文保单位众多,居住区、建筑区、车辆密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最为突出,实行五环路内区域禁放有助于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他表示,此前《规定》划定的限放范围为五环路以内区域,因此以五环路为界具有历史延续性。同时考虑到,燃放烟花爆竹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特别是在五环路以外的广大地区,燃放烟花爆竹还有一定的社会需求。
因此应该从实际出发,通过禁限结合的方式给移风易俗一个合理的过渡期,既可以为政府相关部门从严管理、加强执法留有一定空间,又可以争取更广泛的民意支持。
此外,关于部分要求“全市禁放”或再扩大禁放区域的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实行全面禁放或者禁放区域过大,会面临社会管理能力和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法的落实可能大打折扣。因此,有必要在制度设计上保留一定弹性。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禁、限区域”外的燃放要求,《规定》也明确:禁止、限制燃放的地点和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东城烟花办在人流密集的东直门公交枢纽举行宣传活动。 孙戉摄
12年后为何“限”改“禁”?
烟花爆竹在北京“解禁”始于2005年。12年后再次修订有哪些“历史必然”,“限”改“禁”的再次调整是否有损法规的“严肃性”,传承民俗和禁放烟花爆竹是否“水火不容”,市人大常委会、市环保、公安等部门给出了答案。
环保部门: 燃放造成显著空气污染峰值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多年空气质量监测及分析表明,燃放烟花爆竹明显加剧空气污染,显著抬升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及二氧化硫等多项气态污染物的浓度水平,其中对颗粒物的影响尤其显著,常会导致空气污染达到重度甚至严重污染级别。
数据显示,近五年,全市春节期间空气重污染天数在2-4天之间,PM2.5平均浓度在74-118微克/立方米之间,特别是除夕、初一、正月十五3天的PM2.5平均浓度明显高于全年平均浓度。
环卫保洁工李宇清与妻子李翠华同保洁队62名环卫保洁员及家属清理爆竹皮
此外,如集中燃放烟花爆竹时遇到不利气象条件,所排放的污染物将产生滞留,导致更高的污染峰值浓度,更长的污染持续时间。2017年除夕夜间,大气扩散条件不利,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污染物难以清除,导致PM2.5达到的重污染小时数超过30个小时。
公安部门:十余年间引发火警两千余起
随着首都城市建设的加快,全市居住人口、高层建筑、轨道交通和机动车等数量不断增多,燃放烟花爆竹对首都公共安全带来的危害与日俱增。
数据显示,自2005年实行“限放”政策以来,尽管烟花爆竹销售量、燃放量逐年下降,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仍有两千余起,致伤年均达389人,直接财产损失1.5亿元。特别是2009年春节期间,因违法燃放A类烟花爆竹,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配楼工地发生火灾,事故造成恶劣影响。
2009年2月9日,央视新址配楼发生火灾。北晚新视觉
2016年,市防火委公共消防安全风险调研显示,全市共有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灌装站等千余家,1990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有千余个,高层建筑大量存在,文物古建众多。
市烟花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许多老旧小区都是大屋脊的筒子楼、砖木砖混连体结构,不耐火,小区内易燃可燃物品存量很大。这些小区基本上大多数集中在五环内,易引发火灾,消防救援难度非常大。文物古建多为木材结构,建筑毗连,火情发生后容易“火烧连营”,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
人大声音:修法顺应民意
2017年春节前夕,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82.9%的被访市民表示春节期间不打算在北京燃放烟花爆竹,比2016年上升6.4%,其中,因“污染环境”不燃放的占43.3%。
从2012年起,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和北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断提出关于禁放的建议、提案。2017年,全国政协委员杨凯生、霍达提出禁放提案,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提出5件关于禁放的建议、提案。
年初的市人代会上,市人大代表邓佑玲就“禁放”烟花爆竹提出:鉴于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严重空气污染,建议在今年春节通过预警等方式提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紧急规定,防止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让广大市民过一个相对空气清新的节日。
目前,全国共有444个城市,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实施了严格的“禁放”政策。其中,省会城市10个、地级市91个、县一级的343个,为本市进一步调整扩大“禁放”范围提供了良好外部环境和可借鉴经验。2017年春节期间,上海市外环路以内的“禁放”政策,得到了当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烟花爆竹30年禁限调整轨迹
1987年 逐步限制、趋于禁止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入北京公众视野要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计时。
彼时,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事件呈逐年上升之势。本报曾报道:1986年春节,北京因燃放烟花爆竹烧伤、崩伤446人,两人被摘除眼球。1987年大年三十24时至初一1时,一个小时内北京平均每36秒一起火警,“出动的消防车辆无法返回营地,只能从一个火场奔赴另一个火场”。
过度燃放让许多市民闹心,纷纷要求政府出手管理。1986年11月,《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出台,这是北京官方首次出台针对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规定。
1987年北京市人代会上,116位代表提出议案,要求严管烟花爆竹。很快,市政府明确了“逐步限制、趋于禁止”的总方针。
1988年1月16日, 《北京日报》3版
1993年 “城八区”为禁放区域
暂行规定虽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烟花爆竹的泛滥,但因燃放造成的火情、伤情仍居高不下。1987年至1993年,仅北京27家重点医院就接治花炮伤者近2500人,数十人终身残疾。
1993年12月4日北京日报第6版,被爆竹崩伤眼睛的市民
前所未有的代价,让酝酿已久的禁放呼吁再度鼎沸。300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议案提案,要求对烟花爆竹实施禁放。
1993年7月,《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草案递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0月12日,禁放规定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当时的“城八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993年12月4日北京日报第6版,北京市烟花爆竹禁放区示意图(粗实线内为禁放区)
1994年2月9日,北京度过禁放后头个除夕。过往遍地烟光、火警不断的情景不见。这一夜,北京禁放区内无人因放鞭炮致伤,禁放区外伤者有12人。
2005年 “禁放”改为“限放”
此后10年间,烟花爆竹并没有在春节期间消失。北京周边地区非法生产点向北京倾销伪劣超标花炮现象严重。同时,经历了几个静悄悄的除夕,“禁放冲淡节日气氛”的说法也日渐引起关注,管不如疏、禁不如限的呼声越来越大。
北京日报2005年7月20日第9版
2004年市“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修改“禁放规定”,建议将“禁放”改为“限放”。 2005年5月,《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民意。其中规定,除夕至正月十五,全市除文保单位、车站机场等八类场所外,允许燃放烟花爆竹。近七成的被调查市民赞成适度放开燃放。
2005年9月9日,《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12月1日正式施行,烟花爆竹“禁令”解除。
有人大代表指出:放鞭炮,喜欢的很喜欢,厌烦的很厌烦。既然“禁改限”是大家做出的选择,那就要讲公德、守规矩,考虑燃放时的公共影响和他人感受。
集中销毁伪劣超标花炮
2017年 五环内全面禁放
“禁”改“限”已过去12年。近年来,北京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大气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对减少烟花爆竹燃放、改善空气质量、调整现行烟花爆竹禁限区域等规定的呼声日渐提高。
2017年7月28日,市政府法制办就《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市民意见。12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五环内全面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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