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度税务总局明光市税务局 关于税务机构改造有关事项的通告
八、国度税务总局明光市税务局办公地址为:明光市龙山路2号(原明光市国度税务局办公场合),邮编239400。原明光市处所税务局办公场合(明光市明珠大道39号)改为国度税务总局明光市税务局明珠办公区,中国舆情网,邮编239400。
四、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处事厅、安徽省网上税务局()可统一治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实现“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
特此通告。
三、原明光市国税、地税构造包袱的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查抄、行政赏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赏罚、信息果真等事项,在新的划定发布实施前,中国舆情网,按原划定治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对新税务机构的详细行政行为不平的,依法向其上一级税务构造申请行政复议。
五、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原划定需要向原明光市国税、地税构造别离报送资料的,沟通资料只需提供一套;按原划定需要在原明光市国税、地税构造别离治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国度税务总局明光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造有关事项的通告
七、启用新的税务查抄证件。原明光市国税、地税构造制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查抄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承利用。
一、国度税务总局明光市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机构名称开展事情,原明光市国度税务局、处所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遏制利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六、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安徽省国度税务局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承利用,由国度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承利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装备可以持续利用。
依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造事情陈设,原明光市国度税务局、明光市处所税务局归并为国度税务总局明光市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挂牌运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造事情和各项税收事情安稳有序运行,现就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原明光市国度税务局、处所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事情由国度税务总局明光市税务局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国度税务总局明光市税务局继承治理,已作出的行政抉择、出具的法律文书、签署的种种协议继承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在有效期内稳定。
国度税务总局明光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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