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度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通告
二、纳税人在县行政处事中心办税处事厅、浙江省网上税务局可以统一治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实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纳税人在挪移办税终端治理原国税、地税业务的,治理事项和途径稳定。
三、国度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淳安县国度税务局稽查局、原淳安县处所税务局稽查局的职责和事情,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事情。原淳安县国度税务局稽查局、原淳安县处所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业务印章遏制利用。
依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造事情陈设,按照《国度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造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度税务总局通告2018年第32号)、《国度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造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度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通告〔2018〕1号)、《国度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造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度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通告〔2018〕1号),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造后各项税收事情安稳有序运行,中国舆情网,现就我县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增补通告如下:
国度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邮政编码:311700。
国度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另设环湖北路办公区,中国舆情网,办公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邮政编码:311700。
国度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
关于税务机构改造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度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
四、自2018年7月20日起,原淳安县国度税务局开辟区税务分局、原淳安县处所税务局直属分局暂以国度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事情。原淳安县国度税务局开辟区税务分局、原淳安县处所税务局直属分局的行政、业务印章遏制利用。
2018年第1号
一、国度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浙江省淳安县国度税务局、浙江省淳安县处所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事情,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事情。原浙江省淳安县国度税务局、浙江省淳安县处所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遏制利用。
国度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稽查局另设临时办公区,办公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65号,邮政编码:311700。
国度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办公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65号,邮政编码:311700。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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