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预算资金全部纳入监控范围
本报讯 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已实现区县本级预算管理全过程监控,截至目前,全区332家预算单位(含乡街镇)的预算内资金全部纳入监控范围,全年监控资金量达143.69亿元(2017年10月—2018年9月),共授权支付164724笔,违规支付资金为0。
该局建立了集行为监控、数据监控、智能预警监控、会计集中核算监督等多种监控手段为一体的监管模式,通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车辆管理、支付管理等财政资金申报、审核过程中建立起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实现了对财政资金支付的事前、事中、事后监控。
该系统以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为手段,采取系统自动受理与智能预警、人工核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实现全程监控,具备一定的智能预警水平。事前、事中监控是在预设的54个监控点进行监控,若触犯异常监控点,系统自动会弹出浮动提示框,显示触发的预警规则和原因,实时提醒填写人员修改,避免将错误带入下一个环节。事后监控有单一的操作模块和具体的流转机制,财政国库部门监控人员每月通过动态监控模块根据事后24个监控规则预警出来的异常信息,对区级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交易信息进行甄别和判断,监控每一笔财政资金支付的详细交易记录。
在动态监控体系建设过程中,丰台区财政局建立起四个监控机制和三级反馈机制,用于预算资金的监管和预警后的整改落实。
四个监控机制分别为行为监控机制、数据监控机制、智能预警机制和会计监督机制。行为监控机制是在预算执行申请填报模块,限制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选择。数据监控机制是在现金支取申报模块中,有大额取现控制机制。智能预警机制是根据预警规则,在动态监控系统对代理银行上传的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信息进行智能预警,监控人员根据智能预警的结果,进行甄别、判断,对存在违规或不规范操作财政资金的预算单位或代理银行提出处理建议。会计监督机制是在一体化信息系统中进行集中会计核算,实现对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信息的监控,设置记账提醒功能。
“三级反馈机制”包括内部沟通反馈、与预算单位沟通反馈和与代理银行沟通反馈。国库部门对预警信息进行初审,将监控预警疑似问题提交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对问题信息复审,舆情网,涉嫌严重违规问题,移交监督部门核查,业务部门和监督部门将相关处理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财政国库部门。在初审阶段,国库部门通过多种沟通手段将疑似问题与预算单位沟通;复审阶段,业务部门对预警信息进行核实后提出处理建议并要求单位整改;核查阶段,严重问题由监督检查部门实地核查,责令问题单位进行整改。国库部门通过电话沟通、定期培训、年终手续费考核等多手段与代理行进行问题沟通,实时监督代理银行整改落实情况。
下一步,该局将根据新出台的政策和制度要求、工作实际以及新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预警规则,优化、增加和修订预警事项,找准监控风险点,提高监控精准度,更合理地判断预警信息,更科学地出具预警结果。同时,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控点分析,探索实现预算执行全过程多维度可控,提高监控数据分析报告的效率和质量。(梁新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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