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目督办
重点提案(第325号):关于大力加强我市社会组织建设
2018-12-27 办理科
一、完善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
2016年,我市成立了绵阳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和农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舆情网,搭建了市级社会组织孵化服务平台,对社会组织进行孵化培育、注册辅导、信息交流共享、公益项目开发和管理并提供初创支持服务。绵阳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为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和活动场地。从成立至今,已累计孵化培育公益类社会组织12家、农业类社会组织25家,实施项目30个、资金220万元,个案服务211件,服务群众5.8万余人次,打造了一元爱心协会、藤椒产业促进会等一批社会组织服务品牌。近期,市民政局正进一步实施孵化中心的提升工程,拟继续通过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专人负责专业社会工作组织和志愿者服务管理,不断提升中心服务能力。
二、加强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建设
一是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了志愿者服务“六化”工作重点,全面推广志愿者信息系统使用,并邀请专家解读《志愿服务条例》,指导民政部门具体业务工作。今年以来,全市注册志愿者已超过14000人,累计开展志愿活动13万人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奖励通过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的一线社工人员,及时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输送新鲜血液。三是结合“三治协同、共创和谐”社区治理新模式推广,通过购买服务形式支持专业社工组织发展,鼓励社工组织和个人积极投身脱贫攻坚等公益事业。目前,全市常年运作的专业社工组织23家,在职社工人员300余人。四是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领域培训。今年以来,已投入资金8万余元,培训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组织从业人员230余人次。
三、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年检工作。完善了年检报告内容,将年检报告与实地检查相结合。2017年,市县民政部门共对2574家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其中:社会团体130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71家,年检率达93.2%。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规定,继续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自律诚信建设,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诚信服务。加强社会团体会费管理。三是加大执法监察。认真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的社会组织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四、加大社会组织发展资金投入
现阶段制约我市社会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主要问题是缺少资金项目支持,尤其是在发展社会组织及购买服务等方面尤为突出。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开展专题研判,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五、积极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
今年以来,市本级财政预算政府购买服务资金1.45亿元,实施购买服务项目47个,其中,将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梓潼、盐亭向上争取中央财政75万元,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2个,受益群众逾5.3万人;涪城、北川承接2个社会工作服务省级补助项目,提升了我市社会组织服务品牌影响力。
(民革绵阳市委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加强我市社会组织建设的建议》。由市民政局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