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押金模式利于共享经济升级
作为提升闲置资源使用效率的共享经济,本身是符合未来低碳绿色经济发展趋势的。自2016年勃然而兴,在短短三年时间里,共享经济从星星之火快速发展成燎原之势,而如今,伴随一批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等诸多共享领域相关企业的倒闭停业、合并收购,共享经济发展的瓶颈已现。此时,六部门推出“原则上不缴纳押金”管理新规,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也将倒逼共享经济突破瓶颈,利于产业升级。
毋庸讳言,这几年来,共享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押金问题以及所衍生的用户权益保障难问题,一直是其挥之不去的阴影。特别是当有的共享经济企业纷纷遭遇退押金之难时,人们才恍然意识到,共享经济在提升使用效率、增加公共服务便捷度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陷阱。
正如木桶理论所揭示,盛水的木桶是由许多块木板箍成的,盛水量也是由这些木板共同决定的。若其中一块木板很短,则盛水量就被短板所限制。这块短板就成了木桶盛水量的“限制因素”。如果说企业的发展从0到1借助的是发现蓝海市场的红利,那么要实现从1到10乃至到100的发展,需要的绝不仅仅是市场的空白,更需要游戏规则的重塑。
共享经济在我国之所以发展飞速,一部分原因就是通过用户缴纳押金形成巨大资金池,刺激了更多公司的加入。但也正是押金问题最终成为了共享经济发展的“短板”,让这一被寄予厚望的新经济模式深陷困境。
实际上,在社会信用体系已经初步建立、金融机构有明确的第三方资金监管渠道的情况下,共享经济公司要真想践行其初衷,通过帮助提升闲置资源使用效率从而获取其中的利润,就应该在这样的公平公正的环境下来实现业务的有序开展。
众所周知,一切经济活动的核心,都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而押金就是很大的交易成本。事实上,在此前,许多人之所以不愿意使用共享经济类的产品,很大程度上就是担心自己的押金安全问题。一旦免押金或者押金能够得到妥善安全的第三方监管,势必大大增加共享商业的参与用户,进一步实现规模效应。
就本质而言,共享经济还是推动资源的充分利用、降低资源使用成本,让公众需求得以更好地实现。因此,从1.0时代的押金模式到如今的趋向信用化模式,也是共享经济产业持续发展的大方向。
站在这个角度来看,六部门推出的“原则上不缴纳押金”管理新规,不仅保护了共享经济中的消费者利益,也顺应了共享经济产业发展趋势。事实上,也只有建立在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上,共享经济才能行之更远。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