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企改革渐入“施工高峰期”
进入四季度,随着年终大考渐近,多地密集出台方案,加速推进、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近期,山东、江苏、广东、山西等省份,以及深圳、哈尔滨、洛阳等城市都出台了国企改革相关方案,其中,重组整合、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司制改制等成为改革重点。专家表示,随着国企改革理论体系基本形成,以及十九大报告对改革方向的进一步明确,地方国企改革将逐渐步入改革施工高峰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积极突破。
混改作为国企改革的突破口,多个城市近期陆续出台相关改革方案。日前,深圳市属国资全系统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案制定,提出全面推进市属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再试点、不限层级,应改尽改、能混尽混”。根据方案,深圳市将对系统内法人企业整体混改情况进行摸底梳理,遴选出一般竞争性领域企业,特别是二级以下企业;2018年,全面推进系统混改工作;2019年,基本完成商业类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到应改尽改、能混尽混。深圳市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坚持“一企一策”,应改尽改、快改早改,深入研究混改方案,有勇气、有魄力、有张力推动混改工作全面提速。
洛阳市政府近期印发了《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提出包括入股新建、并购重组、债务重组、股权置换、员工持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六种改革模式,推进洛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上述意见还明确提出,将推进39家商业一类国有企业上市工作,并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合理设定国有股权比例,优化股权结构。
哈尔滨市制定了《关于深化全市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国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意见》《员工持股试点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构筑国资国企改革的“1+N”政策体系,为哈尔滨新一轮国企改革筑牢政策基础。目前,哈药集团、交通集团、哈投集团、城投集团、地铁集团、排水集团、创投集团、水投集团、供水集团、住房集团等10户企业已出台混改工作方案。
地方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的脚步也在不断加快。山东省近期从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技术创新、监管模式等方面出台10条意见,深化国企改革。该意见指出,要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加快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分级建立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重点项目库,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向十大产业和对新旧动能转换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集聚。
广东省属国企整合首单已经于本月正式在高速公路板块落地。根据方案,以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整合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此前,广东就提出将对省属的36家国企实施分类合并、压缩整合。
公司制改制方面,江苏省本月公布了“国有企业改革近期工作要点”。根据该工作要点,2017年年底前,全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将全部完成,10户员工持股试点企业完成改革方案实施。此外,该工作要点提出,把公司制改制与企业内部清理整合以及处置“僵尸企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国企公司制改制工作。
瑞银亚洲经济研究联席主管、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汪涛认为,十九大报告对于国企改革方向非常明确,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明年国企改革可能会提速,包括加快一些产能和产业链的整合、更多发展混合所有制等。
“新时代向国企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任务。”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在解决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应当发挥突击队和生力军作用。他认为,下一阶段,将会有更多重大举措出台。(王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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