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电监管掷地有声,调控细致全面
编者按 2018年即将过去,这一年广电领域在媒体融合的背景下出现了不少新的亮点,政策管理方面掷地有声,对线上和线下两个舆论场的调控管理更加全面;行业发展更加健康有序,出现了一批叫好又叫座的艺术精品;形成了更加健康的发展秩序,各项事业沿着更加合理的轨道加速前进。
本期《广电周刊》,从政策、行业(电视剧、综艺、广播、电影、网络视听、纪录片等)、规划等方面盘点了2018年的广电业发展历程。
宣传主线定调
1月24日,全国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会议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会议指出,今年及未来一段时期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主要围绕“宣传新思想、记录新时代、营造新气象、展现新作为”展开。会议指出,2018年要把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宣传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主题、重要任务,提前部署,精心谋划,宣传新时代改革开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战略举措、重要成就,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思想。
会议同时强调,必须倡导“星素结合”、德艺双馨,继续着重解决明星薪酬过高问题。另外,继续扶植现实题材作品和文化类节目,鼓励广播电视文艺工作者投身现实题材创作,让中华民族创造的伟大精神财富成为创作的源头活水、文化自信的有力支撑。同时,主流媒体应强化打造“第一信源”和“第一解释权”,开发适宜媒体传播的短视频。
点评:从此次会议内容中可以看出,不仅广播电视领域,同时整个传媒娱乐领域,2018年宣传主线将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展开,相关影视、综艺作品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呈现增长。参照《战狼2》的票房成功事例,事实上也看到形式新颖、制作精良的爱国主义题材影视作品,与当下主流思潮和主流市场具有契合度,其市场预判积极。
中国明星高片酬的问题其实早已引起决策层的重视,但作为一种市场行为,强制的行政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此次会议再次强调这一问题,也可以看出决策层在用机制化、市场化手段平抑明星片酬方面,还会有后续动作。如天价片酬问题得以平抑,中国影视行业发展将可能走向内容、制作层面良性竞争的局面。
虽然新媒体环境下内容竞争愈发激烈,但国资背景媒体依然拥有权威报道的“护城河”,在一些突发新闻和事件的报道上拥有“第一解释权”。目前市场上也有一些国资背景媒体开始进入短视频领域,立足于“第一解释权”,结合这些媒体机构强大的内容采编、制作的能力和市场运营经验,其在未来市场具有一定话语权。
(信达证券 郭荆璞)
规范网络节目
3月16日,针对一些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不规范的问题,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
《通知》提出了四点要求,其一,不得制作、传播歪曲、恶搞、丑化经典文艺作品的节目;不得擅自对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作重新剪辑、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不得截取若干节目片段拼接成新节目播出;不得传播编辑后篡改原意产生歧义的作品节目片段。其二,未取得许可证(龙标)的影视剧、未备案的网络原创节目,其片花、预告片也不得传播。其三,节目内容方不得与未取得网络视听节目传播资质的平台合作。其四,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指导监督辖区内广播电视机构、视听节目网站进一步健全节目内容管理制度,把相关管理要求落实到位。
点评:随着市场的发展和观众的市场需求,近年来网络视听节目数量不断增加,整个市场的发展规模也持续扩大,并陆续吸引越来越多的资本进入。但在市场规模扩展的同时,不少负面问题也随之出现,在内容创作或宣传营销过程中存在打擦边球的情况,既影响了行业良性发展,也降低了观众的体验感。政府层面通过进一步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的管理,能够对行业发展进行有序引导,规范不良行为,为在该行业布局的相关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氛围,推动市场实现持续性发展。
对于第一条规定,媒体广泛认为这是针对“鬼畜视频”的。但《通知》只要求在版权方、制作方、播出方提出要求的情况下予以下架。要确保导向、版权没有问题。这对于爱奇艺等牌照齐全的正规平台来说,影响几乎不存在,反而会加强它相对于节目内容方的谈判筹码。对于第二条,这将大大缩短很多影视剧的宣传预热期,对中小成本作品不利,但是对商业大片、大剧的影响力有限。况且在执行中,对于获得许可证的时间认定仍然存在歧义。对于第三条,由于《通知》并没有限制冠名、赞助行为本身,对正轨平台和内容方的影响有限。
我们认为,不宜过分解读其文本。文化产业主管部门的目的是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下,促进文化市场的长期繁荣,而不是对新内容、新业态“一棒子打死”。在执行过程中,会留出一定的整改空间。
(国金证券 裴培)
限制明星片酬
6月27日,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主要针对近年来影视行业暴露问题进行治理。
针对近年来影视行业发展过程中带来的诸多问题,《通知》主要强调几点:1.明确演员和节目嘉宾最高片酬,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40%,主要演员片酬不超过总片酬70%。影视行业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于影视明星参加综艺娱乐节目、亲子类节目、真人秀节目进行调控。电视台、视频网站等不得恶性竞争,哄抬价格购买播出影视节目。2.加大对阴阳合同,偷逃税行为的惩戒力度。3.坚决反对唯收视率、票房、点击率,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点评:中长期利好影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影视行业本质是内容产业,其持续发展根基在于是否能持续产出优质的、用户喜爱的内容。影视产业又是一个需要多方面协作的产业,一部好的作品,编剧、导演、演员、制片人、宣发等环节都非常重要。近年来,大量进入影视行业的资本不均衡地流入演员环节,给行业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一定阻碍,《通知》若能够从根源将行业带回合理的发展轨道,将中长期利好影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治理刚开始,短期可能影响板块投资风险偏好。自2017年以来,行业监管部门持续关注演员天价片酬等行业问题,最终多部门形成了合力决定对这些问题开展治理。我们认为,《通知》的发布,是对行业发展诸多问题治理的开始,其过程可能需要一段时间,相关不正规公司或得到处罚,整个过程或影响板块的投资风险偏好,基于过去数年对影视行业参与程度,我们认为内容公司面临监管风险和压力将大于平台公司,民企风险大于国企。另一方面,整治过后,良好发展环境也利好行业中真正正规的公司中长期发展。
(中信证券 唐思思)
控制选秀节目
11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1.节目类型方面,严格控制偶像养成类节目,严格控制影视明星子女参与的综艺娱乐和真人秀节目;减少影视明星参与的娱乐游戏、真人秀、歌唱类选拔等节目播出量,积极扩大新闻、经济、文化、科教、生活服务、动画和少儿、纪录片、对农等公益节目播出量。2.片酬方面,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19:30-22:30播出的综艺节目要提前向总局报备嘉宾姓名、片酬、成本占比等信息,每个节目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3.监管范围及力度方面,广播与电视、上星频道与地面频道、网上与网下要坚持统筹管理、统一标准。4.坚决反对唯收视率(点击率)的评价倾向,要建立节目综合评价体系,抵制收视率(点击率)造假行为。
点评:《通知》针对目前影视行业追星炒星、泛娱乐化、高价片酬、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等现象表明严厉打击态度,对节目类型的限制短期内可能影响真人秀类综艺节目的播出;片酬方面延续前期监管层面的要求,短期内影响影视行业供给,长期看,有利于内容制作方总成本的控制及成本结构的优化,制作、后期、宣发投入比例有望提高,有利于促进优质内容的生产,同时内容制作方毛利率有望提升。因此,IP、明星依赖度相对较低、具有制作人体系和工业化体系的龙头内容制作商将持续受益。另外,视频平台有望加速扩充自制内容。
(银河证券 杨晓彤)
加入5G建设
11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贵阳召开推进全国“智慧广电”建设现场会,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聂辰席在会议中指出,工信部已经同意广电网参与5G建设,国网公司正在申请移动通信资质和5G牌照。
根据《中国有线电视行业发展公报》,截至2018年9月,有线电视用户总数为2.27亿户,环比下降2.91%;中国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数为1.99亿户,环比下降2.71%;有线数字电视缴费用户1.47亿户,环比下降1.46%;2017年有线电视网络收入834.43亿元,同比下降8.33%。
点评:广电网参与5G网建设,渠道增强有利于内容分发:在有线电视用户下滑背景下,广电网亟须布局新的内容分发渠道。有线电视方面广电网面临来自三大运营商的强力竞争。而通过5G网络,广电可以建立新的内容分发平台,实现高清、4K超高清电视直播等,还有利于广电系统进入移动通信领域,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
广电网参与5G网建设,“全国一网”有望得到积极推进:2016年12月,中宣部、财政部、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的意见》,再次明确了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指导意见。出于历史原因,广电系统具有一定封闭属性,地方与国网广电的融合进展缓慢。但从西部贵州省的“智慧广电”试点来看,广电的业务增长还有较为广阔的空间,参与5G建设,国网公司申请5G牌照,更有利于实现。我们认为广电在资金、技术和应用上都还有较长的路要走,广电系统会通过合作共赢方式介入5G领域,进入5G势必会给广电整体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
(华金证券 付宇娣)
加快影院建设
12月13日,国家电影局下发《关于加快电影院建设 促进电影市场繁荣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1.到2020年全国加入城市电影院线的电影院银幕总数达到8万块以上。2.大中城市电影院建设提质升级,先进放映技术和设施广泛应用。3.县级城市影院数量稳步增长。4.院线制改革不断深化,涌现出一批实力较强、经营规范、资产联结为主的大型骨干电影院线,特色院线形成差异化优势的发展目标,并将通过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安装巨幕系统、激光放映机、中西部地区新建影院、新建或扩建城镇影院给予资金支持。
点评:电影局权威发布政策坚定支持中国电影市场发展,有望进一步坚定从业者信心,在更加均衡的终端铺设、良好的影院设施支持下实现内容端的百花齐放与电影市场总量的做大做强。
院线集中度提升会在行业底部加速,也会使得单银幕产出降幅进一步收敛。院线作为居民文化生活载体和远离移动互联网的封闭社交模式,在票补退潮后可以享受估值重估。而本次政策利好进一步看到了国家对于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影院扶持,农村地区人民生活水准提升边际速度显著快于城市,且拥有大量闲暇,长期而言农村会成为影院的边际增量。同时,鼓励并购和院线做大做强有利于核心院线资产的市占率进一步提升。院线的合纵连横将会成为未来1—2年的大逻辑。
(华金证券 付宇娣)
2月14日,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对网络视听直播答题活动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网上传播秩序,防范社会风险。通知要求,网络直播答题的内容要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开展网络直播答题节目的平台必须具有法定网络视听节目直播资质;具有资质的平台开办网络直播答题节目,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备案审核手续;直播答题节目主持人应当具备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相应的条件;网络直播答题活动不得过度营销和过度炒作。
7月10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下发文件,要求做好暑期网络视听节目播出工作,要求制作传播正能量鲜明的青少年节目,发挥优秀视听节目对青少年思想引领、情操陶冶、兴趣引导和知识教育的作用,推动视听网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共同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其中特别提到,偶像养成、才艺竞秀类节目要严格评估方可播出。
7月10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下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意见》,要求各单位深刻理解法律要义,大力弘扬英烈精神;深入学习法律规定,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丰富节目内容创作,做好重要节点宣传;落实审核主体责任,加强节目内容把关;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7月27日,针对当前一些网络短视频格调低下、价值导向偏离和低俗恶搞、盗版侵权、“标题党”突出等问题,国家网信办会同工信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五部门,开展网络短视频行业集中整治,依法关停“内涵福利社”“夜都市Hi”“发你视频”等3款网络短视频应用并从应用商店下架;联合约谈“哔哩哔哩”“秒拍”“56视频”等16款网络短视频平台相关负责人,对其中12款平台作出应用商店下架处置,要求平台企业对网民负责、对社会负责,作出全面整改。
8月2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下发《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包装、炒作明星子女,不满10岁儿童禁止代言广告,并且播出过程中至少每隔30分钟设置明显的休息提示信息。并且,在邀请未成年人参与节目制作时,要避免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
9月30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开展广播电视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存在导向问题的广告;存在内容低俗、格调和品位低下问题的广告;存在超时超量、不按规定播放问题的广告等9类问题广告。坚持全覆盖,真正把整治和规范的要求全面落实到各级广电媒体、各频道频率、各节目栏目和时段,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搞例外。
10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组织审查了《应急广播系统总体技术规范》《应急广播系统资源分类及编码规范》《应急广播安全保护技术规范 数字签名》《应急广播消息格式规范》《应急广播平台接口规范》《中波调幅广播应急广播技术规范》等11项规范,批准为广播电视行业暂行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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