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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事情細則

本信息由中国舆情网大数据平台根据信源规则识别收录,仅供参考,请知悉。 时间:2018-07-06
导读: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事情細則 查察PDF原文 通告日期:2018-07-06CHINAISOTOPE&RADIATIONCORPORATION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创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63)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情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类型
查察PDF原文 通告日期:2018-07-06 CHINAISOTOPE&RADIATIONCORPORATION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创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763)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提名委员会事情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类型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管 理职员的发生,优化董 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 」)和 高级管理职员的构成,完善公司打点布局,中国舆情网,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打点准则》、《香港连系生意业务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法则》、《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集会会议事法则》以及其他相关法令、法 规和类型性文件,设立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 称「委员会」),并拟定本事情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事情机构,主要认真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职员的人选、选拔尺度和措施,进行挑选并提出发起。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职员是指董事会聘用的总司理、副总司理、总管帐 师、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和《公司章程》划定的其他职员。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认真,并向董事会陈诉事情。 第五条 本细则合用于委员会及本细则中涉及的有关职员和部分。 第二章 委员会构成及事情机构 第六条 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大都。委员会委员由 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并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发生。 第七条 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董事长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接受。主任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中国舆情网,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可连选蝉联。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接受公司董事职务时,其 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存眷的事项进型嶝要说明。当委员会人数 低于本法则划定最低人数时,在董事会候补的委员就任前,告退委员该当 继承履行相关职责。 第十条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接头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解。 第十一条 当委员会人数低于本细则划定人数时,董事会该当依据本细则划定补脚委 员人数。 第十二条 在董事会办公室的协调下,公司人力资源部分作为委员会的事情机构,为 委员会事情提供支持和处事,包袱委员会交办的相关事情。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 第十三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 订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职员的挑选尺度、措施及步伐,提交董事会审 议; (二) 每年按期审查董事会架构、人数、职员构成以及相关资质,并就相关问题 提出发起,且委员会自身订有涉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政策; (三) 对董事候选人、总司理人选及董事会秘书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发起; (四) 对司理层其他成员的人选进行考查,向董事会提出考查意见; (五) 综合评估董事和高级管理职员的技术、par常识及履历,审查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独立性; (六) 在海表里人才市场以及公司内部搜找待聘职务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发起; (七) 向公司提出人才储蓄打算和发起; (八) 就董事、总司理、副总司理、总管帐师、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的人选向 董事会提出发起。就董事会董事委任或从头委任以及董事(尤其是董事长 和总司理)继任打算向董事会提出发起; (九)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 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 召集、主持委员会集会会议; (二) 鼓舞、查抄委员会的事情及委员会决策的执行; (四) 向公司董事会陈诉委员会事情; (五) 董事会要求履行或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 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 定时出席委员会集会会议,就集会会议接头事项颁发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二) 提出委员会集会会议接头的议题; (三) 为履行职责可列席或旁听本公司有关集会会议和进行观测研究及得到所需的报 告、文件、资料等相关信息; (四) 充实相识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其本人作为委员会委员的职责,认识与其职责 相关的公司的策划管理状况、业务勾当及希望环境,确保其履行职责的能 力; (五) 充实担保其履行职责的事情年华和精神; (六) 本细则给以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委员会集会会议 第十六条 委员会集会会议分为按期集会会议和临时集会会议。 第十七条 按期集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并于集会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成员。 第十八条 委员会依据需要召开临时集会会议。有以下环境之一时,委员会主任应于事实 产生之日起3日内签发召开集会会议的通知: (一) 董事会以为油嶝要时; (二) 委员会主任以为油嶝要时; (三) 2名以上委员提议时。 第十九条 委员会事情机构该当认真将集会会议通知于集会会议召开前3日(非凡环境可宽免提 前通知义务的除外,但集会会议主持人应在集会会议上作出说明)以书面形式送达 各委员和应邀列席集会会议的有关职员。集会会议通知的内容该当包罗集会会议举办的 方法、年华、所在、会期、议题、通知发出年华、集会会议接洽人和接洽方法 及有关信息。 第二十条 委员会委员在收到集会会议通知后,应实时以恰当方法予以确认并反馈相关信 息(包罗但不限于是否出席集会会议、行程布置等)。 第二十二条 委员会委员该当亲身出席集会会议。委员因故不能亲身出席集会会议时,可提交由 该委员具名的授权寄托书,寄托委员会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颁发意见。授 权寄托书应明扰众权范畴和限期。每一名委员不能同时接管两名以上委员 寄托。 代为出席集会会议的委员该当在授权范畴老手使权力。委员未亲身出席委员会 集会会议,亦未寄托委员会其他委员代为行使权力,也未在集会会议召开条件交书 面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力。 不能亲身出席集会会议的委员也可以提交对所议事项的书面意见的方法行使权 利,但书面意见该当至迟在集会会议召开前向委员会事情机构提交。 第二十三条 委员会委员延续两次未亲身出席委员会集会会议,亦未寄托委员会其他委员, 也未于会条件出版面意见;可能在1年内亲身出席委员会集会会议次数不脚会 议总次数的3/4的,视为不能履行委员会职责,董事会可依据本细则调解委 员会成员。 第二十四条 集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委员会主任不能出席集会会议时,可寄托委员会其他 委员主持。 第五章 议事措施 第二十五条 委员会委员均具有一票表决权。集会会议做出决策,需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 过。因委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决策的,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第二十六条 委员会集会会议平凡应以现场集会会议方法召开,表决方法为举手表决可能投票表 决。遇有非凡环境,在担保委员会委员可以或许充实颁发意见的前提下,经委 员会主任答允,可采用通讯方法召开。采用通讯方事淠,委员会委员该当 在集会会议通知要求的限期内向董事会提交对所议事项的书面意见。 第二十七条 委员会集会会议就集会会议所议事项进行研究接头,委员会委员应按照其自身判 断,明晰、独立、充实地颁发意见;意见纷歧致的,其该当在向董事会提 交的集会会议纪要中载明。 第二十八条 委员会可邀请公司董事、有关高级管理职员、公司有关专家可能社会专 家、学者及中介机构和相关职员列席集会会议。列席集会会议的职员该当依据委员 会委员的要求作出表明和说明。 第二十九条 委员会认何必要时,经董事会核准,可以雇用外部专业职员或机构提供专 业意见,所发生的par公道用度由公司包袱。 第三十条 委员会集会会议的召开措施、表 决方法和集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需遵循有关法令、 礼貌、《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划定。 第三十二条 出席集会会议的所有职员均对集会会议所议事项负油幔密义务,不得私自披露相关 信息。 第六章 委员会集会会议记录和集会会议纪要 第三十三条 委员会集会会议该当建造集会会议记录。集会会议记录由委员会事情机构建造,包罗以 下内容: (一) 集会会议编号及召开的方法、日期、所在和主持人姓名; (二) 出席集会会议和缺席及寄托出席环境; (三) 列席集会会议职员的姓名、职务; (四) 集会会议议题; (五) 委员及有关列席职员的讲话要点; (六) 集会会议记录人姓名。出席集会会议的委员该当在委员会集会会议记录上具名。 第三十四条 委员会集会会议召开后,委员会事情机构认真依据集会会议研究接头环境建造委员 会集会会议纪要。 集会会议纪要除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外,还应发送给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和 公司人力资源部分及有关部分和职员。 第三十五条 委员会集会会议形成的集会会议记录、集会会议纪要、授权寄托书、委员的书面意见以 及其他集会会议质料由董事会办公室凭证相关划定管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除非有出格说明,本 细则所利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寄义相 同。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本细则生效后颁布的法令、行政礼貌、类型性文件或 经正当措施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相 抵触时,按国度有关法令、行政礼貌、 类型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划定执行,并顿时修订本细则,报董事会审议 通过。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事后,自公司首次于香港刊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 效并施行。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的表明权和修订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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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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