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集团子公司销售员挪用公款60万换来有期徒刑十个月
和讯网消息 中国裁判文书网3月5日发布了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晏某某挪用资金一审刑事判决书,认定其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同时需退出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经查,2011年7月至2013年1月,晏某某在担任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正泰公司支付给西安泰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费用312,318元,后又采用收取货款不上交的方式,两次挪用正泰公司货款295,070元。
2018年8月22日,晏某某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羊坊店派出所民警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晏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被害单位正泰公司及证人出具的各种证据资料充实,最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认为,晏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舆情网,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晏某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8月22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止。)
二、被告人晏某某未退出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资料延伸: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是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正泰集团,创建于1984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起步与积累(1984年~1990年):1984年7月创立“求精开关厂”(正泰集团与德力西集团的前身),完成原始资本积累。
定向发展(1994年~1996年):1991年建立中美合资正泰电器(601877)有限公司,确立电器专业化发展方向;1994年2月,成立国内低压电器行业第一家企业集团,走上规模经济之路;1997年7月21日,集团内首家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集团所属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
提升与跨越(2003年至今):确立“打造国际性电气制造基地”目标,逐步形成柳市为低压、仪表和建筑电器制造基地,上海为高压输配电设备制造基地、嘉兴为输配电配套设备基地,杭州为工业自动化和太阳能生产基地的“长三角布局”。
董事长南存辉,被誉为“中国新兴民企代言人”,并被《中国青年》杂志评选为“可能影响中国21世纪的中国青年人物之一。
备注:2010年,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交所A股成功上市,股票代码:601877。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