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电缆:关于拟投资设立海洋工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来源:中国舆情网
时间:2019-07-08
导读:[公告]东方电缆:关于拟投资设立海洋工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时间:2018年09月13日 18:55:42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8-043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海洋工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时间:2018年09月13日 18:55:42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8-043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海洋工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海底电缆敷设安装等工程业务
. 合作对方名称: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建福船投资有
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华盛避雷器有限公司
. 投资总金额:7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该对外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7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项目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但总体风险
可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 投资合作背景
随着全球发展海洋经济的力度不断加大,作为海洋通讯系统、输
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底电缆、水下脐带缆等电缆及其配套敷设
装备与技术的需求量也将越来越大。随着海上风电资源的进一步开发,
技术的不断完善,海上风电事业未来必将成为全球风电产业发展的新
方向。完善海缆产业链,培养自己的敷设施工队伍是我国已有海缆生
产企业所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本着共同拓展合作领域、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目标,以开
拓海上风电用海底电缆敷设项目为基础,逐步向其它领域水下电缆敷
设安装工程扩展。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
公司”或“甲方”)与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新
能源”或“乙方”)、 福建福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船投
资”或“丙方”)、 苏州工业园区华盛避雷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盛避雷器”或“丁方”)拟共同出资组建东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名称预核准已通过)。
(二) 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为了更好地推进实施海洋工程的进
程,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全体
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海洋工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
司拟与三峡新能源、福船投资、华盛避雷器共同投资设立“东方海洋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工”)。 本公司出资7000万元,
占比70%;三峡新能源出资1000万元,占比10%;福船投资出资1000
万元,占比10%;华盛避雷器出资1000万元,占比10%。各方均以货
币出资。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合作的企业均非公司关联方,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相关事宜并签署
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投资合作方概况
1、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376X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2号
法定代表人:李斌
注册资本:1305143.10332万元
成立日期:1985年 09月 05日
营业期限:2015年06月2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的开发、投资;清洁能源、水利、水电、
电力、供水、清淤、滩涂围垦、环境工程、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
的投资;投资咨询;资产托管、投资顾问;机械成套设备及配件的制
造、销售;承包境内水利电力工程和国际招标工程;与上述业务相关
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福建福船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345145205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建设路7号办公楼702室(自贸试验
区内)
法定代表人:赵榕
注册资本:贰亿玖仟捌佰伍拾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5年06月08日
营业期限:2015年06月0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对制造业、电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投资;风
力发电产业的运营管理;风力发电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及技
术服务;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咨询及维护;风力发电设备的
检修、安装、调试及维护;船舶管理服务;船舶租赁。(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苏州工业园区华盛避雷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03660734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市东环路328号东环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钟炯
注册资本:50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8年07月14日
营业期限:1998年07月14日至*****
经营范围:经销避雷器、机电设备、电子元器件、木材、建筑材
料、金属材料、塑料原料及产品、工艺品;电缆附件的销售及安装。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拟设立的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岱东镇
法定代表人:张悦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认缴出资比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情况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认缴
出资比例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7000万元
货币
70%
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万元
货币
10%
福建福船投资有限公司
1000万元
货币
10%
苏州工业园区华盛避雷器有
限公司
1000万元
货币
10%
经营范围:货物运输(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
海洋石油工程施工,海上工程施工,海底电缆(含脐带缆、动态缆及
其它海缆产品)、海底光缆、海底管道施工、铺设、维修及安装服务,
船舶机械租赁,船舶管理,工程设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新设子公司基本情况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
准。
四、投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的中文名称为:东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工商名称预核准
已通过)。
2、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3、经营范围: 货物运输(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
海洋石油工程施工,海上工程施工,海底电缆(含脐带缆、动态缆及
其它海缆产品)、海底光缆、海底管道施工、铺设、维修及安装服务,
船舶机械租赁,船舶管理,工程设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协议各方于东方海工公司注
册完毕后15日内首期出资到位,首期出资款为注册资本的20%,协议
各方按相应投资比例出资。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出资到位。其中:
甲方出资7000万元,占比70%;乙方出资1000万元,占比10%;丙
方出资1000万元,占比10%;丁方出资1000万元,占比10%。各方均以
货币出资。协议各方须按期同时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协议各
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及办理相关的
行政许可,并负责东方海工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办理设
立公司的相关费用由东方海工公司承担。
5、协议各方的权利
协议各方按投入东方海工公司的出资额所占海工公司实缴资本
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协议各方不得擅自转让东方海工公司的股权;
协议各方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
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害东方海工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6、协议各方责任
协议各方如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除应当
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应缴而
未缴出资总额10%的违约金。持续违约三个月以上的,可视为自动退
出,由其它守约股东方协商解决。
协议各方在东方海工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损害公司利益
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根据公司“十三五”规划,完善“海洋缆研发设计—制造—施工
—运维”产业链,有利于填补海洋缆产业链中的国内空白,实现具有
海缆工程总承包的实力和能力,不断提升公司海缆工程施工市场竞争
力和影响力,更好地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对外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宏观战略及产业导向,此次拟投资设立
的控股子公司旨在延伸产业链、完善公司产业布局,符合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将与公司原有业务相结合,有利于公司发挥综合业务优势,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
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
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虽符合公司自身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中国舆情网,但仍可能受
到行业政策及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经营管理、业务开拓、人力资源
等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本次对外投资拟新设的公司产生经济效益需
要一定周期,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六、风险提示
公司对外投资拟设立的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新公司
设立后,其经营情况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将遵循谨慎
投资原则,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新设立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
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完善内部控制流程及监督机制,组建良好的经
营管理团队来预防和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案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中财网
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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