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薅羊毛"黑灰产链调查 年轻人,别把前途都薅没了(2)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一些超低价“薅羊毛”订单产生的背后,的确也可能暗藏商家的营销意图。
连日来,随着被“薅羊毛”到闭店的水果网店事件不断发酵,有网友曝出,该网店系抄袭他人店铺信息致使错误发生,且店铺负责人称自己是四川果农的身份也被质疑是伪造。
萧明认为,针对此次引发大众关注的“薅羊毛”事件,不论店铺是否有意借“羊毛党”恶意炒作,该up主明知卖家设置存在错误,还带领粉丝恶意下单,寻求赔付,对于这样的行为,她是不赞同的。
“当时我也看到了这条优惠信息,但是没有发。闭着眼睛想想也知道,26元4500斤橘子肯定不会发货,这样还拍下订单的目的,肯定是为了赔偿。我是喜欢‘薅羊毛’,但绝对不会‘杀羊’。我们只是业余‘薅羊毛’占小便宜的人,但一定要对得起良心。”萧明说。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孟强认为,“羊毛党”的行为可能会侵犯其他消费者应有的权益。“有一些优惠是商户愿意给所有消费者的福利,但是被‘羊毛党’都拿走之后,就可能导致商户不敢再提供给消费者正常优惠,损害了其他消费者应该得到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助长社会上占便宜、不诚信的风气。”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朱巍认为,“薅羊毛”除了对正常消费的用户利益有所损害之外,对于电商平台经营者来说,也不利于其长期发展。
“对于一些电子商务经营模式,比如电商平台、微商、社交电商等,在发展过程中也难免会出现一些漏洞,这些漏洞可能是技术漏洞,也可能是经营者粗心大意导致的。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没有给予善意的提醒,而是一拥而上‘薅羊毛’,可能就会把处于发展阶段的商家扼杀在摇篮里。”朱巍说。
防治关键在经营者
运用法律积极维权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网络购物典型问题新闻通报会中点名“羊毛党”。相关负责人直言此类案件的司法困难,“对于消费者的行为是否为恶意‘薅羊毛’行为,商家很难举证,其调查取证对法院来说也存在很大困难。”
孟强认为,随着移动终端的普及,我国手机用户数量飞速增长,再加上电商快速发展,这些都导致信息传播更加便捷。一旦“薅羊毛”有利可图的消息广泛传播,将形成一种放大效应。“其实这些‘薅羊毛’的案例并不鲜见,发生此类情况可以通过对合同效力的解释来解决问题。”孟强说,“羊毛党”违反了民事法律之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现在所说的‘薅羊毛’,其实大多数恐怕很难说是违法犯罪,主要还是不符合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因为‘薅羊毛’分好几种情况,有一种就是商家自己定价错误或计量单位标记错误,比如10000元标成1元,或者100克标成100斤等,这种情况确实是卖家自己的错误。如果消费者看到之后正常下单,很难界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但属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孟强说。
朱巍则认为,明显看出是商家标错价,却依旧钻空子,还要其兑现承诺,不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数额很大,还可能涉及敲诈勒索,情节严重的也有可能会触犯刑法。
“如果卖家是基于重大误解挂出的商品信息,比如以为自己写的是4500克,没想到写的是4500斤,相当于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重大误解,在订立合同时就已经对自己显失公平。对于这种重大误解,根据合同法,是可以请求法院去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或根据民法总则,也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双方互相返还商品金额和商品即可。”孟强说。
“防治‘薅羊毛’,最重要的还是平台和平台内的商家要做好相关工作,包括规则、制度的制订,不要犯标错价这种错误,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同时,商家也要诚信,不要搞恶意营销。在互联网环境下,要求零差错不太现实,一旦出现问题,或被别人恶意解释,可以寻求法律帮助,申请撤销。”朱巍说。
孟强认为,网络平台应该积极作为,担负起责任,不能完全按照平台流程,任由系统自行处理。“假设商家被投诉了,平台直接扣保证金,这就太不负责任。人工客服要及时跟进、分清是非,查看双方提供的证据,判断哪方更有道理。如果一味指望店主自己起诉到法院,这种方法过于耗费人力物力成本。如果交易平台能及时介入,会更加便捷、有效率,也节省成本。归根结底,更多的还是要提高网络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搞优惠活动时谨慎一点,一旦出错,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记者 杜晓 实习生 杨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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