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推动长江大保护 坚持生态绿色发展
万丽华表示,近年来,湖北省以“拆、堵、关、停、限、治、补”为主要手段,着力水质提升,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2018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稳中趋好,全省179个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9.4%,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较2015年提高5.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1%,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较2015年下降4.4个百分点。
为了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制定了《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和《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为长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撑。2019年6月以来,湖北省扎实开展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八大专项行动,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
同时,加强工业源治理,开展燃煤小锅炉专项整治,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2013年以来,全省完成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45台、淘汰黄标车39.9万辆, 淘汰或改造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7176台。2018年,纳入国家考核的13个地级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6.7%,较2017年同期上升0.6%,较2015年同期上升11.8%。
在土壤污染调查和土地修复整治项目上,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完成湖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成果集成。累计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95亿元。开展黄石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试点,推进蕲春县、竹溪县耕地土壤修复试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生态红线管控制度、神农架国家公园体制改革、排污权交易等一批国家试点项目进展顺利,河湖长制全面推开,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制度初步建立,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落地见效,环保督察、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闭环”逐步形成。
下一步,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将继续抓好长江保护修复,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努力为湖北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