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连续十一年获生态省美丽浙江考核优秀
8月15日,从浙江省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推进大会上传来喜讯,舟山市获2019年度美丽浙江考核优秀,定海区、普陀区获美丽浙江考核优秀县(区),岱山县获“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大禹鼎”银鼎。市委书记、新区党工委书记俞东来上台领奖。
美丽浙江建设是生态省建设的升级版。据悉,今年是舟山市连续第十一年获生态省和美丽浙江考核优秀。其中,2009年~2015年为生态省建设考核优秀,2016年~2019年为美丽浙江考核优秀。
近年来,舟山市深入践行“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系统治理理念,持续深入实施治水治污大会战、美丽舟山建设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擦亮“重要窗口”生态底色。
2019年,舟山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占比全省最高(50%)。根据今年上半年《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绩效目标进展情况通报》,舟山市PM2.5浓度为20微克每立方米(保持全省最低),同比下降16.7%,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8%(全省最高);地表水交接断面和市控以上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工业园区废气整治、臭气异味治理、秸秆利用、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8个重点项目完成率居全省第一;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投资增长率为53.1%,列全省第三。
提升绿色引领,舟山市严格环境标准倒逼高效转型,构建重大项目、重点行业环境监管治理体系,推动船舶修造、鱼粉加工等传统行业绿色转型。“绿色船舶修理企业规范管理”今年被国务院列入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油气回收、火电、绿色港口建设等行业绿色转型经验获省领导批示肯定,有力促进了新区、浙江自贸试验区生态、生产、生活高度和谐,海上花园城品质内涵进一步提升。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模式,打造美丽中国海岛样板,舟山市对65个主要岛屿实施逐岛定位生态功能引导策略,划定新区产业发展禁止准入线、限制准入线,推进分类开发保护、全域绿色发展,形成了一批以花鸟、东极诸岛、秀山、白沙等为代表的“两山”精品示范岛。
在全省率先推行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同步核发模式,创新推广“五步三清单”执法监管模式、环保司法联动……近三年,舟山市环境违法案件、罚款金额和信访量呈“两升一降”态势。根据《2020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总体情况分析》,舟山市每亿元GDP环境信访量和每万人口环境信访量均列全省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