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益诉讼促使自然保护区内的违建拆除了
辽宁蛇岛老铁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内,有一座影响生态环境的违章建筑物,6年迟迟无法完全拆除,导致保护区生态环境恢复停滞不前。为此,近日辽宁蛇岛老铁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被大连市旅顺口区检察院起诉,坐上了被告席。这是大连针对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启动的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今年5月,大连市旅顺口区检察院得知辖区辽宁蛇岛老铁山自然保护区的这一问题后,认为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当事人违章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危害生态环境安全的案件中,怠于履行职责,据此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5月8日,大连市旅顺口区检察院向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下达“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全面履行职责,责令行政处罚相对人韩某停止在保护区核心区的生产经营性活动,清除建筑垃圾,恢复生态环境,保持林地原状。
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是国家赋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这是大连市检察机关适用两高最新司法解释,针对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启动的第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启动后,不到2个月时间内,行政公益诉讼办案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跟踪监督、强力推进,各相关单位及当事人不再推诿延宕,彻底拆除了保护区核心区内的违建。
在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过程中,大连市旅顺口区检察院找准“公益诉讼起诉人”这个职能定位,牵头组织辖区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和内部机构,多方探讨,反复研究,共同出台意见,形成监督合力。
大连市旅顺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尹清元告诉记者:“现在国家把检察机关定位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我们应该切实担负这个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这次大连针对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真空地带’启动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获得良好效果,是一次成功尝试,为今后处理类似环保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了个好头。”
《 人民日报 》( 2018年08月25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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