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82.0%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0%;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占全部城市数的46.6%。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68个重点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20个城市(从第168名到第149名)依次是安阳、邢台、石家庄、邯郸、临汾、唐山、太原、淄博、焦作、晋城、保定、济南、聊城、新乡、鹤壁、临沂、洛阳、枣庄、咸阳和郑州,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20个城市(从第1名到第20名)依次是拉萨、海口、舟山、厦门、黄山、福州、丽水、贵阳、深圳、台州、雅安、惠州、遂宁、珠海、昆明、张家口、南宁、温州、内江和广安。
地表水方面,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4.9%,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劣Ⅴ类为3.4%,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生活饮用水水源方面,33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902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断面(点位)中,有830个全年均达标,占92.0%。地表水水源监测断面(点位)590个,有565个全年均达标,占95.8%。主要超标指标为总磷、硫酸盐和高锰酸盐指数。地下水水源监测点位312个,265个全年均达标,占84.9%。主要超标指标为锰、铁和硫酸盐,主要是由于天然背景值较高所致。
土壤方面,全国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影响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重金属,其中镉为首要污染物。
自然生态方面,全国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为51.3,生态质量一般。同比无明显变化。生态质量优和良的县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44.7%,一般占22.7%,较差和差占32.6%;全国森林面积2.2亿公顷,森林覆盖率22.96%,森林蓄积量175.6亿立方米。全国草原面积近4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41.7%,是全国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和生态屏障;全国共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超过1.18万个,保护面积覆盖我国陆域国土面积的18.0%、管辖海域面积的4.1%。
碳排放方面,经初步核算,2019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降低4.1%,完成年度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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