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级放宽落户”传导户籍制度改革红利
小城镇入户,早已不是问题。但是小城镇入户并无多少吸引力。毕竟,大市场环境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产业流形成了相向而行的趋势。人口流动,人们的选择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发达城市。简言之,一线城市诱惑力最大,其次是二线热点城市、二线城市、发达地区的三四线城市……然后才是中西部地区或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城市。人口流动具有趋利性特点,因为发达的大城市机会更多、资源更好,因而更能吸引人们工作和生活。因而,中小城市放开落户限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大城市或特大城市放开落户限制才触及户籍制度改革的根本。
《重点任务》的意义恰在于此。放宽落户的改革触角逐渐深入,开始从Ⅱ型大城市、Ⅰ型大城市到特大城市。这是改革的逐步推进,也兼顾到了中国户籍制度的现实。一方面,百万人口以下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取消落户不是问题。因此,户籍制度改革从中等城市向大城市迈进成为自然。另一方面,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属于一个区域的中心城市,因此对本区域人口具有极强的聚合力。从这一周期的楼市发展看,房价的表现——迅速增长至10000元+以上,抛开非理性的炒作成分,也凸显这个级别城市的人口吸引力。因此,这个级别的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具有催化城镇化从量变到质变的作用。因为这个级别的城市,在公共资源配置、产业发展和权利待遇方面,能够基本满足入户者的需求,实现其美好生活的需要。
Ⅱ型大城市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不仅为Ⅰ型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提供户籍制度改革的经验,也在特定时期减轻了它们的人口落户压力。毕竟,100万–300万人口的Ⅱ型大城市,若能消化掉大量外来人口,特别是周边区域的农业人口,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将迈出关键一步。如果说这个级别的城市能给落户者提供更好的就业、入学、就医和社会保障,就会形成相对固定的人口生态和和谐的社会生态。人口红利和城市发展会维持平衡且可持续发展的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近年来纷纷加入了“人才大战”,有些城市将人口落户的学历降到了专科层次。这意味着,这类城市有足够的城市容纳能力,相对于人口带给城市治理的压力,人口红利带来的城市发展更具吸引力。因此,这类城市已经具备了“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的条件,甚至可以更开放一些,在成熟的城市直接按照Ⅱ型大城市的要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城区常住人口在500万至1000万的特大城市和10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的确面临着极大的人口压力。然而,中国要实现现代化,必须突破户籍制度的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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