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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住房拥有率不平衡 20%家庭拥有超40%的房子(3)

本信息由中国舆情网大数据平台根据信源规则识别收录,仅供参考,请知悉。 时间:2018-11-23
导读: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城镇居民从筒子楼住到住宅小区,从全民蜗居到基本适居,住房事业取得巨大进步,这主要得益于1990年代从福利分房到住房商品化的住房制度改革。根据我们测算,1978-2017年中国城镇住宅存量从不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城镇居民从筒子楼住到住宅小区,从全民蜗居到基本适居,住房事业取得巨大进步,这主要得益于1990年代从福利分房到住房商品化的住房制度改革。根据我们测算,1978-2017年中国城镇住宅存量从不到14亿平增至267亿平,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8.1平方米增至32.8平方米,城镇住房套均面积从约45平方米增至89平方米,城镇住房套数从约3100万套增至3.03亿套,套户比从0.8增至1.03。与国家统计局数据比较,我们测算的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含学生)小5平方米左右。如不含学生及其宿舍,2017年中国城镇住房存量、城镇人均建筑面积、住房套数分别为261.3亿平、34.4平方米、2.93亿套,套户比为1.07。

一般而言,套户比小于1,表明一国住房供给总体不足;套户比等于1,表明一国住房总体基本供求平衡;考虑到休闲度假需求、因人口流动带来的人宅分离等情况,成熟市场的套户比一般在1.1左右。从国际看,当前美国、日本分别为1.15、1.16,德国为1.02,英国为1.03,而中国城镇住房套户比尚低于1.1,表明并不存在过剩问题。

国内住房拥有率不平衡 20%家庭拥有超40%的房子

国内住房拥有率不平衡 20%家庭拥有超40%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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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文革”期间住房建设严重滞后,1978年全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反而较1950年下降20%,缺房户占比达47.5%。随着改革开放后住宅建设加快,到1985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增长至10.9平方米,但缺房户依然高达26.5%;其中,婚后无房、暂住非住宅房、暂住临时简易房、暂住亲友房等“无房户”占比3.2%,三代同室、父母成年子女同室、成年兄妹同室、二户同室等“不便户”占比10.4%,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5.7平方米以下的拥挤户占比12.8%(原文为人均居住面积4平方米以下,按0.7系数折合)。

随着1990年代住房制度改革推进,特别是199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后,商品住宅带动城镇住宅竣工面积大幅攀升。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口径估算,1978年全国城镇竣工住宅面积不足1亿平,1998年超过5亿平,2011年超过10亿平;其中,竣工商品住宅面积占城镇竣工住宅面积占比从1995-1999年的不足32%,跃升至2000年的38%,2003年超过60%,2007年超过70%;从全国人口普查和小普查资料的房龄结构数据看,有约97%的城镇住房为1978年以来建造,约87%为1990年以来建造,约60%的城镇住房为2000年以来建造。与中国不同,欧美发达经济体的住房平均房龄较老,比如英国、美国住房房龄超过50年的比例均超过40%,超过100年房龄的比例分别为20%、7%。

国内住房拥有率不平衡 20%家庭拥有超40%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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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住房来源结构看,当前全国城镇住房存量中商品房约占4成,自建房约占3成,还有3成为原公房、保障性住房及其他。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998-2017年竣工商品住宅合计103亿平,占当前城镇住宅存量的39%。而根据人口普查及小普查中的城镇家庭户住房来源数据,2000-2010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城镇家庭户户数占比从8.9%升至21.7%(2010年开始统计购买二手房比例,为4.6%),自建房比例从35.7%降至31.5%,购买原公有住房比例从23.5%降至12.9%,购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比例从6.0%降至4.1%,租赁廉租房、公租房从14.4%降至2.4%;租赁其他住房比例从6.1%增至18.6%,其他比例从5.4%降至4.1%。由于人口普查中的购买二手房、租赁其他住房并未说明来自商品房还是非商品房,这使得我们需要依靠商品住宅竣工面积判断存量房中商品房比例。

在城镇内部,城市和建制镇家庭户的住房来源结构存在显著差异。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城市家庭户住房来自购买新建商品房、原公房的比例分别为26%、17.3%,明显高于建制镇的14.7%、5.8%;而建制镇家庭户住房来自自建房的比例高达56.2%,明显高于城市的16.4%。

国内住房拥有率不平衡 20%家庭拥有超40%的房子

2.2 中国城镇住房自有率约70%,最高20%家庭拥有约40%住房面积

中国城镇居民约70%居住在自有住房,约20%租房,其他10%为借住、住单位宿舍等;与建制镇居民相比,城市居民住房自有率更低且呈下降趋势、租房比重更高且呈上升趋势。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家庭户住房来源统计,有74.1%的城镇家庭户居住在自有住房,有20.5%的租房,还有5.4%的住房来源为其他(比如,借住亲友住房但不付租金,住单位单人或夫妻宿舍但不付租金等情况)。到2010年,上述比例分别为74.9%、21.0%、4.1%。此外,2005年、2015年小普查统计的城镇家庭户住房自有率分别为77.9%、79.2%,住房自有率偏高,可能存在抽样问题。

把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比例简单看作住房自有率,2010年城镇家庭户住房自有率较2010年有所上升,但主要是建制镇家庭户住房自有率从78.0%增至83.2%,而城市家庭户住房自有率从72%降至69.8%。租房人口主要集中在城市,城市家庭户租房比例从2000年的23.2%上升至25.8%,建制镇家庭户租房比例从15.6%降至13.3%。假设城镇集体户人口都没有自己住房,我们估算2000、2010年中国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分别为66.0%、65.9%。扣除学生,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为71.1%;其中城市居民和建制镇居民住房自有率分别为67.6%、76.9%。从现实情况看,把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比例简单看作住房自有率从而估计全国城镇住房自有率可能稍有低估,因为可能存在因本地无房而租房、但在外地(如老家)有房等情况。从国际比较看,中国城镇住房自有率较高,当前美国住房自有率为64.2%、日本为61.7%、德国为46%,这与中国重视“家”的文化传统、以及过去房价基本持续上涨的预期等存在一定关系。

国内住房拥有率不平衡 20%家庭拥有超40%的房子

国内住房拥有率不平衡 20%家庭拥有超40%的房子

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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