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
根据公司、必控科技与成都中小担的进一步协商,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追加北京力源兴达科技有限公司(必控科技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力源”)为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500万元的信用反担保。本次追加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78%。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正式担保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栩
成立日期:1999年08月17日
企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15、16楼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禁止从事存、贷款金融业务及财政信用业务;投资行为应符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涉及许可的凭相关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与公司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其中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反担保保证人:北京力源兴达科技有限公司;
保函申请人: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方式:反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保证期间:以担保协议具体约定为准。
以上内容是公司与成都中小担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追加北京力源兴达科技有限公司为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500万元的信用反担保。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北京力源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必控科技的贷款追加反担保主要系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及促进业务发展,其还款能力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追加反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控股孙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必控科技的贷款追加反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及促进业务发展,追加反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2、本次追加反担保事项的被担保对象为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追加反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控股孙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12个月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8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45%,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8%。若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12个月累计担保总额为9,3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12%,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对成都中小担提供反担保及对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69证券简称:康达新材公告编号:2019-070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信息
■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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