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士丹利华鑫科技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2)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内部相关制度和流程,通过流程和系统控制保证有效实现公平交易管理要求,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分析,确保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各项公平交易制度及流程。
经对报告期内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 年上半年 A 股市场整体表现较好,其中上证综指上涨 19.45%,沪深 300 指数上涨
27.06%,创业板指上涨 20.87%。A 股市场在一季度表现较好,主要原因在于:一季度中美贸易摩擦边际缓和,同时国内财税政策向好,市场风险偏好提升;二季度 A 股市场有所回调,主要原因在于货币政策边际收紧及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压制市场风险偏好。行业方面上半年食品饮料、农林牧渔、非银金融等行业涨幅靠前。
本基金上半年维持中高仓位,一季度持仓行业较均衡,消费蓝筹和科技股均有配置;二季度
科技板块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有所下跌,本基金逐步加大了对优质科技个股的配置,重点加仓了安全可控、云计算和 5G 等景气度上行的个股。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能跑赢业绩基准,主要原因在于对涨幅靠前的消费板块配置力度不足,导致组合弹性不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7828 元,累计份额净值为 0.7828 元,
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8.9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1.9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上半年国内 GDP 增速 6.3%,较一季度下滑 0.2%,下半年国内经济继续承压,但积极的财税
政策及降税减费等措施有望逐步发力,经济失速下行的风险较小。从情绪面来看,中美贸易谈判继续推进,边际影响有望降低;美联储降息概率较大,全球主要经济体流动性存在进一步宽松的可能;科创板七月迎来首批上市公司,市场交易活跃度有望提升。展望 2019 年下半年,A 股市
场有望存在结构性机会,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半导体为代表的新兴产业景气度上行,存在较好的投资机会,本基金将聚焦上述方向筛选优质个股,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的,则及时就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分管基金运营部的公司领导)以及相关成员(包括研究管理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风险管理部及监察稽核部相关业务人员)构成。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估值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由于基金经理、相关投资研究人员、债券信用分析师对特定投资品种的估值有深入的理解,经估值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在需要时可以列席估值委员会议并提出估值建议,估值委员会对特定品种估值方法需经委员充分讨论后确定。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
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
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
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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