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新能源汽车达10万辆
近年来,本市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体系,运用各项经济手段治理污染,实现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开征环境保护税
在连续多年科学制定排污收费政策的基础上,本市积极推动、顺利实现环境保护费税制度改革。经过前期充分准备,2018年1月1日,天津正式开征环境保护税,停征排污费。环境排污费改环保税后,由行政收费转变为法定税收,执法刚性更强,征管系统更完备,征管手段更严格,大大提高了排污单位的重视度和遵从度,强化了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意识,形成治污减排的内在约束激励机制。
中央和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共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近1000个,涉及总投资近360亿元,其中中央资金超过100亿元,市区两级财政资金近90亿元,带动社会投资超过170亿元。
2012年到2015年,在环保、公安交管、财政、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共同努力、各区协同配合下,舆情网,疏堵结合,通过采取4轮提前淘汰补贴、4个阶段区域限行、严格执法等一系列措施,淘汰全市29万辆黄标车,提前半年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全部黄标车任务。2016年以来,全市积极运用财政补贴政策,推动车辆淘汰、治理和更新,共推动淘汰老旧车近40万辆,全市老旧车比例已下降至18%。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全市目前新能源车已达10万辆,2017年以来购置新能源公交车2000余辆。
生态保护奖惩制度
建立生态保护奖惩制度。出台大气、水环境质量月排名通报办法,实行环境质量排名“靠后区”奖补“排前区”。建立生态环境“领跑者”制度。通过表彰先进、政策鼓励、标准提升,推动环境管理模式从“底线约束”向“底线约束”与“先进带动”并重转变。
搭建环保技术供需平台。建立全国首家“节能环保技术超市”,先后举办三场大型环保技术供需对接会,聚焦大气、水、土壤环境治理需求和发展趋势,展示VOCs与恶臭治理、河湖水体治理与修复、危险废物现场无害化处置等的先进防治技术。
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行全国首笔绿色短期融资券,为火电行业循环经济企业拓展了绿色金融融资渠道。发行全市首支生态保护专项债券,募集9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七里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韩爱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