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实施十年成效卓著
《反垄断法》实施十年有力震慑了违法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介绍,《反垄断法》实施十年来,我国依法打击垄断行为。截至2018年10月底,共查处滚装货物国际海运企业案、山西电力案等垄断协议案件165件,高通案、利乐案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55件,累计罚款金额超过110亿元人民币,震慑了违法者。实践证明,通过不断加强反垄断执法,促进了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形成。
同时,《反垄断法》的实施保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甘霖说:“十年来,我们围绕消费者和经营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汽车、燃气、供电、供水、电信、黄金饰品、乳粉等民生领域价格垄断行为,深入开展公用事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整治,查处交通、医药、电力、教育、金融、保险等民生领域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球经济环境发生变化,现行的《反垄断法》当中部分条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在和将来的需要。“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非常重视《反垄断法》的修订工作,将其列入了工作计划。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已经将该法的修订列入了立法计划。在修订研究过程中,重点要解决在执法实践中遇到的最迫切问题。”甘霖说。
地方反垄断执法机构改革预计12月完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今年4月10日正式挂牌,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职能。甘霖认为,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以及原国家工商总局的反垄断执法职能三合一有很多好处:
一是消除了原来3家反垄断执法机构存在的职能交叉问题,有利于优化执法资源,提升监管效率。二是完善了反垄断监管体制机制的顶层设计。对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服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顶层设计方面得到进一步优化。三是反垄断执法可预见性和统一性增强了,这有利于我们营造一个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我国高水平的双向开放。
目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在梳理过去3个部门的执法标准,要统一执法,统一标准,规范执法。甘霖说:“总局层面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改革已经完成,地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改革整合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预计12月能改革到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在对滴滴收购优步进行调查
面对新业态、新模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反垄断执法机构,高度重视新经济领域的竞争问题。在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对市场关注度颇高的滴滴收购优步等案件给予回应。
吴振国介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在依据《反垄断法》及有关规定对滴滴收购优步这个合并案进行调查。网络约车不管是在中国还是欧美,都是一个新兴业态,与传统行业有所区别,市场竞争也复杂多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在研究互联网竞争规律和特点,全面分析评估该交易对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的影响,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权利的垄断行为。
此外,今年5月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三星、海力士、镁光公司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开展调查。吴振国介绍,目前对这3家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已经取得重要进展,下一步反垄断局将对案件的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定性等方面开展研究论证,依法做好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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