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假账禁止再当会计”打对了监管算盘
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修改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根据决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11月5日澎湃新闻网)
新修改的会计法有两个亮点:一个是“松绑”。学生会计专业毕业以后,不需要再考取资格证了,可以直接从事会计工作。一个是“捆绑”。更注重会计岗位的道德水平,存在问题,一棍子打死。新会计法的表述很复杂,换句简单的话说就是:一旦犯事,一辈子都不能从事会计工作。“做假账禁止再当会计”打对了监管算盘。
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在公职单位里,会计听命于领导。领导让干啥就干啥,不能入账的,不能报销的,会帮助领导打掩护,故意制造虚假账目,浪费了纳税人的金钱。就像前几天的“领导在单位建设KTV唱歌”的新闻,如果没有会计帮助造假,是不可能将这笔开销报销的。单位里的会计造假账,往小了说,这是工作的失责。往大了说,这就是一种犯罪。如此这般的会计多了,影响的是反腐倡廉的效果。多少贪官污吏不是在“做假账的会计”的帮助下瞒天过海的?
在私营企业里,会计听命于老板,帮助抹平账目,达到少缴税的目的。还有的竟然帮助不法企业把黑钱洗白。私营企业里的会计帮助企业造假账,蒙混过关的事情很多。即使是比较大型的企业,即使是十分有钱的富豪,也会把“尽量少缴税”作为追求。这严重侵蚀了国家和人民利益。对于在私营企业从事会计岗位的人来说,他们总是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端谁的碗服谁的管。拿了人家的钱财,就要为人家消灾。
无论是公职单位还是私营企业,“造假账的会计”都是一种如影随形的现象。会计这个岗位是一个特殊的岗位。对于公职单位而言,会计能够杜绝乱花钱、报假账的腐败。对于私营企业而言,会计帮助造假侵害了国家的利益。
最近这几天,有一个词组很火爆,叫“一次性死亡”,是因为严查海鲜店欺客,一次性欺客就取消经营资格演绎而来的。“造假账的会计”发现一次就终身禁止从事会计岗位,也是处罚的“一次性死亡”。监管部门打对了算盘。
但是,仅仅处罚会计恐怕还不够。对用人单位的负责人也必须追责。因为会计造假多是听命于领导的。“做假账禁止再当会计”不看过程看疗效。
文/郭元鹏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