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头雁”引领 “雁阵”齐飞(2)
赵国刚说,黑龙江将建设重点领域高水平创新平台,对标国际、国内最优最强最先进水平,全力打造优势特色学科、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基地、人文社科基地等国家级创新平台。
让高端人才安心安身安业
“为加快解决‘钙流失’和‘创新人才偏少’等突出问题,黑龙江重点支持现有各类高层次人才队伍或人才项目中的‘顶尖部分’,比如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青、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等,让高端人才真正安心、安身、安业。”赵国刚说。
王文涛要求,要让好政策落到细实处,不能让“头雁”行动成为“抽屉政策”,不能让政策放空打折扣。经省政府批准,黑龙江2019年度共安排资金6.38亿元,对入选的92个“头雁”团队进行支持,涉及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人文社科等多个领域,以有力的政策措施,通过“固巢留凤”和“筑巢引凤”,吸引、留住各方面高端人才,助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5年建设期内,全省预计总投入达到32亿元。
引才,留才,用才。对在黑龙江创新创业的“头雁”团队,该省建立“人才特区”和“科技特区”。省级财政按照“一事一议、按需支持”的原则,设立“头雁”行动专项资金。采取按团队分期支持的方式进行拨付,坚持对“顶尖人才”予以“顶尖支持”。按照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等不同类别,给予“头雁”团队相应的支持经费,最高支持额度达到5000万元。此外,对从海外引进的“头雁”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研启动金和最高300万元安家费,对新批准建设的国家级平台等还给予一定的奖补支持。
除了大手笔投入,黑龙江还最大限度为“头雁”人才使用资金松绑。在确定的每个团队支持经费总额度内,专项资金分年度拨付,由依托单位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头雁”团队享有充分的专项资金支配权。在薪酬待遇上,骨干人才可以通过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奖励津贴、生活补贴等方式享受薪酬待遇,每人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具体标准由“头雁”团队自主决定,所需资金从支持团队经费中支付。在使用方向上,自然科学类和工程技术类可以将其中不超过50%、哲学社会科学类可以将其中不超过80%的支持经费,用于培养、稳定和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在成果转化收入上,“头雁”团队创造的成果转化所得收入原则上留归团队支配使用,不上缴财政,不冲抵财政专项支持经费拨款,“头雁”团队依据法律法规自主决定成果转化收益内部分配办法,自主制定奖励团队人员的激励措施。
“政策定心、环境安心、服务暖心,黑龙江‘头雁’行动优质高效,落地见效,得到社会各方普遍好评,必将是落实落实再落实,写好教育‘奋进之笔’的又一份圆满答卷。”赵国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