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精准执纪护航精准扶贫
近日,因落实涉农补助政策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违规领取禁牧补助,敦煌市一乡镇2名工作人员分别受到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处理,2名村干部接受审查调查。这是酒泉市各级纪委监委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狠抓涉农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的一个缩影。
酒泉市紧盯扶贫领域,将严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靶向治疗”中整治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2018年至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工作安排》等方案,从严部署,从细落实,从重查处。督促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责任”的原则,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扶贫资金和项目进行梳理归类、自查自纠,资金一笔一笔核,项目一个一个查,确保检查不留死角,问题整改落地。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4起、处理32人、处分31人,同比分别增长140%、128.6%、121.4%。同时,加强对省纪委交办问题线索的全程督办和跟踪落实,截至6月底,省纪委督办的17件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上报。
今年以来,敦煌市纪委监委紧盯涉农领域作风建设,从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清风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分解2018年度扶贫领域重点工作监督检查任务的通知》,对全市9个镇下辖56个行政村、8个社区的农作物良种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低保补助、禁牧补助等26项涉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在前期集中清理的基础上,敦煌市紧盯资金拨付、管理等关键环节,通过查阅资料、电话核查等多种方式,集中排查725名村组干部及3000余名直系亲属领取补贴情况。今年上半年,敦煌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涉农领域4案5人,确保党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玉门市纪委监委紧盯扶贫领域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切实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出台了《玉门市村级财务审计办法》等市级层面制度7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引导全市党员干部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在行动中不越行使职权的“红线”。上半年,全市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对3名乡镇分管领导进行组织处理,对3名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和通报批评。
金塔县纪委监委规范线索处置,追究问责突出“严”,通过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置群众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向群众“养命钱”动脑筋、向扶贫资金财物伸黑手的人和事,并严肃追究乡镇、部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去年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安排开展调查核实,并依纪依法作出处理。今年上半年,结合查办市纪委移交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对2名村干部分别进行了立案审查,对问题涉及的4名村干部进行了廉政约谈,对1名村干部作出了批评教育和责令检查的处理。通过严肃查处和追究问责,进一步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下半年,酒泉市纪委监委将在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上全面发力。在工作上将再聚焦,在责任上再靠实,在执纪上再从严,把监督挺在前面,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寸步不让、一查到底,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倒逼责任落实,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郭军 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