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校园欺凌一进一出聚合力
盯着看,生怕错过一个细节;眉微蹙,思考每一个案件事实。
12月13日9时30分,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十三号法庭开庭审理一起入室盗窃案。来自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的60余名高中生应邀旁听庭审。
这是武昌区法院开展以防范校园欺凌为重点的“护苗工程”举措之一:将孩子们请到法院感受最真实的庭审。
校园欺凌事件多游走在法律与情理的灰色边缘地带,早预防就显得尤为必要。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湖北省不断强化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源头防治工作,运用法律、心理等多种手段,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请进来
“捣蛋生”到法庭上课
“抢劫致人死亡怎么判?”
“抢劫致人死亡判抢劫罪,如果抢劫后再杀害被害人就判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并实行数罪并罚。”
40多分钟,10多个问题。
近日,谢某抢劫、抢夺案在武昌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这天的旁听席上,有一群来自武汉市陆家街中学的初中生。
经过一个小时审理,法院当庭宣判:谢某构成抢劫、抢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庭审结束,谢某案的审判长、武昌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李锋走下审判席,站在学生面前,耐心地回答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
此次旁听庭审,学生们震动很大。陆家街中学是武汉市一所指定接收农民工子女就读的学校,农民工子女达80%以上,有些学生会碰上“擂肥”(方言,强行索要财物之意)。
陆家街中学的学生们能走进法庭“上课”,源于武昌区法院建立的“少年法制”QQ群。
最初,李锋在群里发布了开庭信息——
“本院将于近日在三楼第十五号大法庭开庭审理被告人谢某抢劫、抢夺一案,由我担任审判长。能安排旁听的学校请报名。”
“李庭长您好,陆家街中学想参加本周五下午的庭审,准备安排50名学生,不知可否?”看到消息,陆家街中学副校长乔佳怡在QQ群里与李锋沟通。
最终,双方促成了此次案件的庭审旁听。
“感谢李庭长给我们孩子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事后,乔佳怡向李锋表达谢意。
针对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的现实,今年初,武昌区法院开启反校园欺凌“护苗工程”,努力遏制校园暴力事件频发态势,首批试点学校选取武汉市武珞路中学等7所学校。目前试点学校已经扩展到15所,陆家街中学是其中之一。
按照《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关于实施“反校园欺凌护苗工程”的工作办法》,武昌区人民法院依托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和武昌区教育局德育办,建立区法院、区教育局和试点学校联席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
为了方便与试点学校对接,武昌区法院还建立了名为“少年法制”的QQ群,群成员为法院法官与各试点学校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
法官在群里不定期会发布一些典型案例,邀请试点学校学生来院旁听庭审,或公布涉案学校学生案件审理情况;试点学校有旁听需求也会在群里及时提出。双方建立起了常态化沟通机制。
除安排旁听庭审外,每月法院接待日,武昌区法院还会邀请学校安排学生来参观,与法官面对面交流。
记者了解到,试点学校在安排学生时也会结合实际,优先安排有青春期叛逆或校园欺凌苗头的孩子去参与活动。
“这些活动可能不会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通过一点点浸润,有助于培育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就像春雨一样润物细无声,也许在若干年后,我们才能发现它的意义。”李锋说。
走出去
做好法制辅导员
“李庭长,麻烦你来帮我们做做工作。”
今年7月的一天,李锋接到了一所试点中学副校长的求助电话。
这所学校的一名初二学生李军(化名),仗着自己人高马大,总爱欺负另一名同学,课间休息时,看见对方就飞起一脚将其踹倒在地,以此取乐。
为了李军“欺负人”的事儿,校方没少做工作,也数不清叫了多少回家长。
“我家小孩有什么错?小孩子间的打闹不是很正常的么?”面对校方的劝解,李军的家长甚是“理直气壮”。
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觉得,李军照这种“没人管”“管不了”的势头发展下去,很有可能因校园欺凌而走上违法犯罪的路。
无奈之下,这位副校长想到了请“救兵”李锋。
了解实际情况后,李锋跟学校商量,将李军及其家长组织到学校一起“谈谈心”。
“我家孩子没错,打打闹闹很正常!”刚坐到一起,李军的家长仍不以为然。
“这是典型的校园欺凌,小孩要是再这样‘打’下去,轻微伤要承担民事责任,轻伤以上就要负刑事责任,最严重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你们家长也不能放任不管,校园欺凌对孩子的人生、对他的价值取向都是不利的,不重视这个问题可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结果。”李锋语重心长地向孩子及家长“讲法”。
听到身着法官服的李锋如此分析孩子的发展趋势,李军的家长在气势上缓和了下来。
现在,李军已升入初三,正备战中考。校方也没有再接到对李军欺负其他学生的情况报告。
不过,法官跑到学校“教训”人,也引起一些家长的质疑——
“你一个法官不在法庭审案,怎么跑到这儿来了?”
“我们都没起诉,你法院的(法官)过来干嘛?”
“我现在是学校聘请的法制辅导员,我们是来交心谈心,不是办案子。”碰到这种问题,李锋往往如此解释。
选派法官担任试点学校法制辅导员,是武昌区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坚持“走出去”的重要措施。今年8月,“武昌区人民法院——湖北省图书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挂牌成立。
自2015年起,武昌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先后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讲诚实守信用”“保护儿童权益,预防校园欺凌”“爱相随法相伴”为主题在湖北省图书馆开展暑期“科普法制周”活动,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法律宣讲、“现在开庭”等普法教育活动。
最近,法院开始在试点学校开展“反校园欺凌护苗工程”系列法治巡展活动。
“‘擂肥’是典型校园周边暴力案件,是违法行为,遇到这种事情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
“弹簧刀刀身弹出后不能收回,非常危险,属于管制刀具,是不能随身携带的。”
法治巡展内容包括涉及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刑事及民事审判真实案例、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等五个方面,其中关于对于校园欺凌学生们如何依法自我保护、家长们应当怎么应对的建议最受学生和家长们欢迎。
法官们还向中学生介绍如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引导广大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规范言行,以法律保护自身。
“有些高年级的同学喜欢恃强凌弱、以大欺小,通过看展览能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希望他们能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也要学会保护自己。”观看了法治巡展,武汉市第二十五中学八年级学生胡碧霞说。
聚合力
共管共治严防欺凌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单单依靠法院的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家庭的正确教育、学校的科学引导、法律的指引规范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关注。”武昌区法院副院长张志耕认为。
如今,包括武昌区法院诸多做法在内的一道各方携手打造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防火墙”正在荆楚大地建构。
“要将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纳入本部门和系统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积极主动作为,细化任务措施,组织检查考核,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强化治理工作成效。”
“对防治工作不力、造成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并产生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部门、组织、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今年4月,湖北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等9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实施意见》,将防范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纳入综治考核,以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合力保护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
其实早在2016年6月,湖北全省检察机关就开始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截至目前,湖北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巡讲700余场次,覆盖近650余所学校和85万名在校学生。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还同省教育厅、共青团湖北省委联合签署《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的意见》,确保2019年5月前实现对全省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法治教育全覆盖。
今年9月,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要求学校应当保证法治教育课时、普及基本法律知识,加强心理健康辅导,健全应急处置预案,配合教育、公安等部门搭建校园安全信息平台。
如今,在武汉,“建立心理咨询室”是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合格学校的重要考核标准。武汉市规定,学生人数超过千人的学校,必须配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不足千人的必须配置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且从学校总编制中给出编制名额。
武汉市还规定,对出现重大校园欺凌事故的中小学采取“一票否决”,年终考核时德育分数为零。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防治校园欺凌我们不能做旁观者,要参与进来、行动起来,不能让孩子走到一失足而成千古恨的地步。”谈及启动“护苗工程”的初心,李锋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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