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滨州的博士硕士们!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报开始啦!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近日,市人社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度博士、硕士研究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1月1日以后,到我市企业就业或依法创办企业的博士、硕士,按规定可以申请生活补贴。
《通知》规定,申报补贴的对象、条件为自2017年1月1日起,新引进到滨州行政区域内企业就业或依法创办企业,全日制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一)到企业就业的,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二)依法独立创办企业或参与创办企业(参与创办企业的,本人持股比例不低于15%)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通知》所称企业,是指在滨州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等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单位。企业有财务投入、处于实质性运营状态。
据悉,原已在滨州有就业创业经历并离开的,认定其新引进的条件为,在滨州行政区域以外工作满2年,具体界定条件以社会保险费的缴纳记录为准。中央、省属驻滨企业也在申报补贴范围之内。此前已享受我市其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中,2017年度已领取补贴的,本次按每月1100元、650元分别发放生活补贴;新申报人员,本次按每月1000元、600元分别发放生活补贴。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印发的《关于深化提升 “渤海英才·海纳工程”强化人才引领支撑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舆情网,2019年度博士、硕士研究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标准将分别按3000元、1000元进行发放,不再按年度递增;新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继续返岗(留岗)工作人员的补贴执行政策也将自2019年开始执行。
具体的申报条件、范围、程序和提交材料等,可关注“人才滨州”微信公众号,资料提交时间期限为:2月15日至28日。逾期未提交申报资料的,视为放弃。申报《通知》可到滨州党建网、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人才滨州”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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