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加快夜间经济发展
日前,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公布加快苏州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繁荣发展苏州夜间经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加快促进疫后消费回补升级,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开放再出发”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对标一流、包容多元的原则,以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为抓手,突出文化旅游在夜间经济中的带动作用,全力打造“姑苏八点半”苏州夜间经济品牌,规划建设一批文商旅深度融合、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夜间经济示范区,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推动夜间经济全面繁荣,助力建设“现代国际大都市、美丽幸福新天堂”。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建设20个以上市级、5个以上省级、2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夜间经济对苏州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升,跻身全国夜间经济十强前列,努力建成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繁荣发展夜间文化消费
鼓励研发适用于夜间消费的个性化、时尚化文创产品和活动。支持图书馆、品牌书店等文化场所延长营业时间,完善夜间服务,开展多业态经营。
鼓励企业打造付费自习室、24小时书店、无人文创商店等新业态,举办夜间读书会、夜间文化沙龙等活动,形成知识消费新热点。
各地要结合消费热点,举办特色鲜明、风格突出的文化夜市。(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繁荣发展夜间旅游消费
鼓励景区、景点、文博场馆延长开放时间,开发特色夜间旅游体验活动,打造一批夜游园林项目,推出文博场馆夜间特展、演艺等体验项目。
优化丰富水上旅游产品和服务,打造苏式水上夜游线路。各地要结合夜间旅游资源和需求,至少打造1条夜间旅游特色线路。(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城管局,苏州文旅集团,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繁荣发展夜间娱乐消费
积极发展昆曲、评弹、话剧、歌舞演出等“剧场经济”,着力打造10场具有市场影响力和艺术感染力的小剧场演出,形成“江南小剧场”品牌。
支持演出场所引进沉浸式话剧、音乐剧、歌舞剧等各类国内外精品艺术项目。鼓励画廊、商业综合体在夜间举办特展,开展夜间艺术品交易、拍卖活动。
规范发展KTV、特色影院、电竞娱乐、密室逃脱等娱乐服务业,加大新兴娱乐项目的引进和培育。(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发改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四)繁荣发展夜间餐饮消费
结合江南文化,推出非遗特色、时令美食、苏式小吃、船游(车游)美食等一批“美食+文化/场景”的特色主题餐饮,打造“姑苏美食”品牌。
鼓励引进国内外品牌餐厅、知名酒吧,丰富餐饮消费业态,发展一批“深夜食堂”。鼓励开展特色派对、啤酒节、美食节等活动。
各地要结合实际打造1条美食夜市街区,全市形成“10大美食夜市”品牌,满足市民和游客差异化餐饮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五)繁荣发展夜间购物消费
鼓励特色购物中心、大型百货商场延长营业时间,举办夜间时尚走秀、文化体验等活动,打造知名夜购品牌。
加强对老字号、苏工苏作等资源的挖掘和提炼,开发苏州特色城市伴手礼。推动建设24小时便利店、无人超市等业态,支持企业开展深夜不打烊、夜间专属折扣、夜间集市等促销活动。
各地要结合区域特色,着力打造1~2个商业服务功能齐全、具备较强辐射能力的特色商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六)繁荣发展夜间健·美消费
鼓励足球、篮球、羽毛球、冰雪、攀岩等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延长营业时间至22点,增加夜间体育培训、体育文化供给。
发展无人健身房、24小时健身房等新业态。新建、改建一批城市灯光球场,满足年轻人体育消费需求。鼓励引进高水平篮球、足球等商业赛事,支持举办夜跑、夜钓、篮球、足球等夜间大众体育赛事活动。
发展夜间美容,鼓励美容品牌机构延长夜间服务时间,推出夜间专享折扣,推动产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七)繁荣发展夜间住宿消费
鼓励酒店引入非遗体验、文艺表演项目,发展主题文化酒店、生态庄园酒店、帐篷酒店等特色旅游住宿。
鼓励利用古建古宅改建为主题文化精品民宿,打造凸显苏州特色、深受年轻消费者追捧的民宿品牌。各地要突出区域特色,打造提升一批特色旅游酒店和精品民宿。
全市集中推出“10大特色旅游酒店”和“10大精品民宿”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四、支持措施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加大政府对夜间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对改造提升、促进消费等繁荣夜间经济的重点项目及相关措施给予资金支持。
鼓励引进培养文创设计、营销策划等特色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人才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