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出生态环保组合拳建设美丽哈尔滨
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哈尔滨,哈市制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到2020年年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方案提出,要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美丽乡村保卫战和原生态保卫战。
具体指标为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5%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减少50%以上;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1.54%,松花江干流哈尔滨段水质总体保持优良;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实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森林覆盖率达到46%以上。
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建设太阳岛、阿勒锦两处国家湿地公园
落实城区水系综合整治行动计划,推进8类76个城区水系治理项目和流域畜禽养殖、垃圾、违建、农业面源专项整治,建设沿河慢行系统、生态恢复和景观工程。重点加强松花江干流哈尔滨段、磨盘山水库、西泉眼水库等重点水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着力保护好呼兰河口、巴彦沿江、方正蚂蚁河三角洲等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太阳岛、阿勒锦两处国家湿地公园。2020年年底前,少陵河消除劣Ⅴ类水体,阿什河稳定达到Ⅴ类水体,呼兰河、肇兰新河、拉林河、蜚克图河、少陵河、倭肯河等重点支流所在区县(市)政府制订完善和实施“一河一策”治理规划(方案),推动水质持续改善,达到水质考核要求,使松花江干流哈尔滨段水质总体保持优良。
建设磨盘山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启动松花江水源取水口上移相关工作,到2020年年底,松花江水源供水能力达到38万吨/日,市政供水能力达到165万吨/日。开展全市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调查工作,逐步科学划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使用秸秆固化燃料替代散煤有补贴
2019年年底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违规建设经营、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分类实施关停取缔、停产整治、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不再新、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研究制定集中供热建设规划,加快集中供热热源和管网建设,发展热电联产项目,扩大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因地制宜发展余热、浅层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等清洁或可再生能源取暖,2020年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60%以上。
在农村,把逐步取缔散煤燃烧与秸秆综合利用结合起来,推行秸秆压块和清洁煤利用;各区、县(市)政府要对农户使用秸秆固化燃料替代散煤给予一定补贴。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支持力度,支持研发和推广综合利用先进技术,促进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从源头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污染问题。2019年、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5%和95%以上。
坚决打好美丽乡村保卫战,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实施农业“三减”,
2019年年底前,完成区、县(市)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集中治理城乡接合部和阿什河、呼兰河、肇兰新河、倭肯河流域水质不达标控制单元的万人以上乡镇生活污水。
加强村民广场、乡村集市、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公共卫生厕所建设。到2020年年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深入实施农业“三减”(减化肥、减农药、减除草剂),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和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到2020年年底,农作物重大病虫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绿色防控技术达到25%。大力推广测土配方和精准施肥技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到2020年年底,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
注重引进技术先进的大型养殖企业,坚决防止“南猪北养”带来“南污北移”。到2019年年底,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到2020年年底,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坚决打好原生态保卫战,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
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优质农产品主产区建立产业特殊负面清单
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市158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开展风险筛查,确定污染地块分布,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重点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且未完成治理修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地区,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严禁在重度污染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到2020年年底,城区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建设,到2020年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在优质农产品主产区建立产业特殊负面清单,严格限制除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以外的工业企业进入。以龙江(哈尔滨)品牌产品区、地理标志产品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区和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区等“四个区域”为重点,组织筛查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建立污染源排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