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布促进农村居民稳定增收实施意见
促进就业创业 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
《意见》明确,对外出就业的,输出地主动加强与输入地对接,组织好疫情期间的“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帮助其安全返岗复工。对留在本地就业的,加强与本地企业用工需求精准对接,及时提供动态岗位信息,支持其多渠道灵活就业。对自主就业困难的,要积极开发乡村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农田管护员、环卫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帮助其实现就业。
《意见》还明确,要积极引导返乡入乡人员创业,深入挖掘农村内部就业潜力,强化农民技能培训等来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
促进产业升级 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
《意见》要求,各地要全力抓好粮食生产特别是优质稻生产,提高农民种粮效益。支持生猪、家禽、牛羊、水产等规模化养殖,增强养殖业带农增收能力。因地制宜发展蔬菜、水果、中药材、茶叶、食用菌、油茶等特色种植,提升江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管护机制,降低农田耕种成本。畅通农资流通渠道,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千方百计稳定农业生产投入品价格。用好复工复产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等货币政策工具和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产品保鲜储藏、初加工、畜禽养殖等企业和农村“双创”主体的金融支持。对疫情期间防疫保供的农业企业,按照规定给予防疫专项再贷款金融支持,及时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促进农村改革 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意见》表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0月底前基本完成整省试点任务。积极推进农村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鼓励依法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先流转土地,再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成员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形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提倡整村整组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促进政策落实 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
《意见》要求,各地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时足额发放省级重点公益林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等惠农补贴,健全完善农业支持政策体系。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逐步提高保额标准,扩展保险覆盖面,降低投保门槛。切实抓好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奖补试点。进一步完善“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