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的内源式建...中国农村研究网(2)
乡村衰落现象一直持续了五年。在此期间,村民逐渐认识到,依靠过去行政强制完成公益性事务的筹款已不可取。只有依靠基于共同利益而内聚的乡村社会资本,才有可能完成统领乡村事务的功能。2007年经过村两委和村民多次协商,反复论证,最终决定成立井电合作社,给全体村民低成本提供水利灌溉服务。具体做法是由56名成员发起,出资80万元,把承包出去的19眼井电使用权,又从个人手里买回到合作社。合作社现有维修人员3人,管理人员4人。目前浇水的成本下降到一亩一水30~40元,是个人承包时成本的一半。水利灌溉的便利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
因为用水方便,农作物产量上升,玉米平均每亩1500斤,最高可达1700~1800斤。为增加农业收入,村委会又组织大家调整了种植结构,以水果蔬菜为主,果树近1000亩,蔬菜700亩左右。2016年,为发挥规模效应,村组织又以土地托管的形式流转整合了本村500亩土地,引进外来资本,建成苗圃基地。农民们的农业收入因此而提高。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围绕本村特色产业,制造业和服务业也得到初步发展,一户成立了水泵厂,向本村井电合作社和其他村提供产品,吸收了本村部分剩余劳动力。发展多个采摘园,一家快递公司,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态势。为更好地发挥井电合作社的溢出功能,村两委以优惠价格向养殖户提供用水服务,鼓励全村70多家搞起了养殖业。这些养殖户除了自己经营外,还负责提供全村的农家肥,目前全村很少有家庭施复合肥,地力得以恢复。李村生态农业和农民增收同步发展,农民个人年均收入从2007年的4000~5000元,增加到2016年的近20000元。李村的发展是国家扶持较少的条件下,依靠乡村自身资源的内源式发展。
三、村社理性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机制
李村的这种内源式乡村振兴之路,所依靠的资源来源于村社理性,它发挥功能的机制具体如下:

图1 村社理性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机制
(一)利用熟人社会特质,低成本地整合乡村,实现乡村振兴统的基础
社会化大生产时期的农业振兴,需要改变过去分散、独立的小农生产方式,增强小农的组织性,这是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规律。另一方面,市场化越来越深入地影响到乡村,当国家和市场不能提供足够高的保障水平时,农民又会转而回归村庄集体,寻找安全性框架,这也是农村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振兴乡村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通过乡村内部合作改变与外部规模主体的权利结构,从而增强小农的抗风险性,增加更多的收益。但是选择何种领域合作,如何降低合作成本,如何实现稳定合作是当前乡村治理的难题。温铁军等人从组织租的角度做了解释:经济规模小的主体通过合作行动,会使总产出增加;因为合作往往要在一定的组织框架内进行,这个借由合作获得的产出增量,即为合作者获得的“组织租”[5]。只有组织租大于组织成本时,合作社员彼此形成一个利益结合紧密的连接机制,乡村合作才有可能。
而村社理性能够寻找到具有组织租的合作领域。与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村社理性,主要体现在单家独户之外、需集结众家之力才能办成的领域,如治安团防和水利灌溉[5]。李村书记说:当今的发展趋势不能离开集体经济。但按照人民公社时期武断地组织合作社不可取。应该需要合作的领域就合作,该单干的领域就单干。资本主导的合作社中,农民只是一个利用的工具,无法获取合作收益。另一方面合作社需要一步一步搞,如果农民认识还达不到,也不行。比如村里就有几户搞过养殖合作社:统一购买原料没问题,但统一销售这一块就困难不少。经过周密考虑,认识到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水利搞不好,农业就发展不了,其他就更无从谈起,因此首先建立了水利服务合作社。在管理方式上,既不同于人民公社时期的合作形式,也不同于当下名实不符的合作社。在保留人民公社时期低成本、规范管理、合作用水的优势下,结合当今实际作了调整,实行刷卡用水。而且合作社只管提供水利服务,其他生产经营并不干涉,农民的个体积极性也能得到很好保护。井电合作社与每个村民都有紧密的连接机制,农民只有通过合作社才能享受到低成本的农业用水,合作社的组织租最大程度惠顾在每个社员身上。
村社理性不仅体现到在具有正向组织租的领域进行合作,还降低了合作的成本。村社理性立足于传统社会资本,交往偏好于村落和家庭,邻里熟人等“强关系”范围之内的“内倾型关系网络”,以及镶嵌在此中的“差序式”特殊信任和奠基于“乡民意识”(传统文化、公社文化)基础上的“无我”价值取向[8]。它基于村民长期相互交往形成的关系网络和社会信任,可以高效率、低投入地反应村民意愿,聚合村民利益。
生产领域的合作增强了村庄的凝聚力,井电合作社以农业生产的水利服务为切入点,将分散在各地的农民重新组织回农业生产中。实行井电合作社之后,农业用水极为方便廉价,考虑到外地打工的成本和收益,全村目前除外出打工的100多人,剩下的800多人都忙于农业,并越来越多地关注涉及共同利益的乡村事务,在实行中社区共同体的观念潜移默化为村民意识。通过维护村域社区的整体利益和个人福利,农民加强了对社区的认同。在井电合作社筹划和运行过程中,积极组织村民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在定期的村民会议中,村民的参与能力得到提高,一些隐性的治理资源显性化,从长远来看它将会使村民更好地理解民主和治理理念,为乡政的健康发展打下基础。井电合作社以具有社区基础的合作为依托,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前提下统合村域社会,并在此中实现了社会的“利益集结”,增强了村庄发展的凝聚力。而这一点正是依靠村社理性寻找到,具有组织租的领域进行合作达到的。
(二)通过保护型精英嵌入村级治理组织,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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