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灏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先生计划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3,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973%。
近日公司接到顺灏投资及王丹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中国舆情网,获悉顺灏投资和王丹先生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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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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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