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积极参与科技领域的全球治理
“全球化4.0”的概念与“工业化4.0”相对应,网络信息技术对人类社会的改变是前所未有的。互联网与各行各业快速融合,改变了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的传统生产模式,产业数字化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方向。联合国最近发布的《2019年数字经济报告》认为,当前数字经济规模约占世界GDP的4.5%至15.5%,而中国数字经济发展规模更为可观,据统计,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1.3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4.8%。
然而,科技在为人类社会创造正向价值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跨国公司的迅猛发展远远超过了现有国际税收体系的管理范围;金融科技的发展提升了金融犯罪发生的潜在风险;网络通信技术的进步引起了人们对隐私泄露的担忧;工业发展对环境和气候的负面影响为全人类可持续发展打上了问号。全球治理落后于全球化实践导致逆全球化思潮不断涌起。20世纪的全球治理体系已经无法有效处理人类在21世纪面临的冲突与矛盾,改革与创新迫在眉睫。
首先,在世界范围内,各国的科技创新能力与资源不平衡加剧了各国经济发展差距。许多国家意识到科技创新对推动本国经济发展和提高本国国际地位的重要性后,已经开展战略部署抢占先进技术的高地。美国将重点放在前沿技术的再突破,希望把握制造业产业链高附加值环节,赋能传统产业的升级发展。欧盟则推出《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构建全方位数据法律规则,推动数字化单一市场的建立,充分发挥数据资源禀赋优势,保障数字经济规范发展。日韩等国立足信息通信产业优势,重点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然而,由于相关国际管理与合作机制的缺失,国家间很可能因抢夺技术创新资源从竞争发展为敌对,这将成为威胁国际安全的潜在危机。
第二,在众多新技术中,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对现代社会的改变尤为突出。通过三项技术的有机结合,电商平台可以描绘出准确的用户肖像为其推荐适合的商品;超市购物付款可以通过刷脸实现;社交娱乐平台可以为用户推荐更多符合个人兴趣的内容……但是在我们享受现代化便利的同时,用户隐私泄露等恶性事件频发,网络空间存在的安全隐患需要我们更多的思考。欧盟出台GDPR是国际社会对维护信息与数据安全的重要尝试,然而这对于彻底解决新技术带来的挑战还远远不够,全球治理在科技领域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
第三,在进一步推动传统货物贸易自由流通的同时,制定电子商务领域的全球贸易规则已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紧急任务。电子商务,特别是跨境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推动国际贸易增量发展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电子商务依靠网络进行买卖和结算并依托第三方支付机构实际操作,贸易风险实际高于传统的贸易方式。同时,跨境电子商务具有交易数量巨大,客户申报信息准确性难以保证等特点,加大了国际收支计算的难度。此外,跨境电子商务也为国家外汇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今年年初,中国和日本、美国等共76个WTO成员签署《关于电子商务的联合声明》,意在现有世贸组织框架基础上开启有关电子商务的谈判。作为电商发展领先的国家,中国可在电子商务全球治理起到独特的作用。笔者所在的全球化智库(CCG)在首届巴黎和平论坛上提出的“国际电商联盟D50”就是中国声音在构建国际电商管理机制的具体体现。
作为世界领先的科技创新力量和一个正在崛起的新兴国家,中国应该参与构建全球科技管理和合作机制,推动国际对话与交流,让科技进步成为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正能量”。
除科技自身外,人作为改造世界的最核心力量,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促进全球化发展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科技革命再一次来临的时代,各个国家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人才短缺问题。对中国来说,尽管我们已经走在世界前沿,但仍迫切需要吸引更多的高技能国际人才来华创业经营,所以,加强对全球人才流动的治理是各国推动全球科技治理发展的要求。倡议建立国际人才组织联盟就是全球化智库作为中国智库推动全球人才流动治理发展的创新之举。
正如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所说,应对全球化挑战需要加强多边主义合作。在全球化新阶段,各国人民只有通力合作才能应对数字科技发展带来的各种新挑战。作为国际社会中的重要一员,中国应该积极参与和创新全球治理,推动科技领域的国际多边主义合作,承担起全球化新时代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