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平台虚假承诺诱导消费 维权举证艰难(2)
消费维权不易,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聚投诉平台在受理对婚恋交友平台的投诉后,有关相亲平台一般都会在投诉贴下表示,“感谢您的反馈,已将反馈提交给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有进展会及时跟进”,有的相亲平台则表示会在7天内解决投诉,45天至60天才能退款,同时需要扣除10%至20%的费用。
在一个已解决的投诉贴里,投诉人对深圳某相亲平台进行投诉后,过了一个月才拿到退款3200元,而他最初缴纳的费用是12800元。还有很多消费者的诉求在协商中没能得到解决,最后只能诉诸法律或者不了了之。
截至8月17日,某相亲平台关于销售误导的有效投诉量高达3439起。
在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法制日报》记者通过搜索相亲平台名称,发现多起婚介公司与个人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其中有不少消费者走到了二审程序。
一份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由于对约见对象不满意,韦女士请求解除与某婚介公司签订的红娘服务合同,并要求公司返还所缴纳的服务费15000元。在上诉中,因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推荐的候选人均不符合其所列条件,法院最终只判定归还韦女士服务费5000元。
相关标准尚需明确
行业规范亟待建立
不过即便如此,在采访中,对于相亲平台的看法也是众说纷纭。有的人认为,婚恋网站已经成了“过街老鼠”,不过也有人说身边人真的通过它们“终成眷属”。
在一些从业人员看来,婚恋网站的畸形发展始于用户对互联网“天降馅饼”的理解。早期很多婚恋公司将“互联网就意味着免费”的思维带给了客户,因而会员付费制并不太符合国人的消费习惯。既然会员不愿缴费,那就强制他们主动上缴,这是中国婚恋网站独有的付费怪圈现象。
在《法制日报》记者的调查中,但凡希望推进自己的相亲进程,就几乎都要和钱扯上关系,但最后效果也并不理想。比如,有的相亲平台充钱后可以查看打招呼的内容,但有的却一直没有等到对方回音。
“这就让我怀疑对方根本就是系统上的‘僵尸人’。”曾浩(化名)在北京打拼多年,还没来得及立业,便已过了而立之年。为了解决“燃眉之急”,他曾先后注册了多家相亲平台,“后来实在没办法,为提高效率,联系了所谓的专属红娘电话,价格过万,最高的甚至有八九万元的”。
相比会员服务费以及增值服务费,婚恋网站更依赖于线下活动费和广告板块。
对此,曾浩也深有体会。比如相亲平台线下门店组织的一场相亲会,号称可以“为他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但实际上非但没有见到红娘口中的“白雪公主”,就连参加相亲会的人数也格外惨淡。然而,红娘不仅绝口不提理想的相亲对象,在相亲会开始不久后,甚至将他带到了旁边的小办公室,说服他购买线下会员服务。
对于这样的情况,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坦言,这样的现象其实并不奇怪,婚恋网站的线下实体店鱼龙混杂,服务质量不敢恭维。因为婚恋网站为了尽可能地蚕食线下市场,并不会完全采用直营模式,还会采取加盟模式。
采访中,有关专家认为,婚恋交友平台不论线上线下,其核心主要是信息真实和风险提示。平台一定要对核心信息进行核验,这是最基本的规则。此外,风险提示要深入到各个环节,包括提示敏感词。
据了解,我国个别省市出台了政府规章对婚介市场进行规范调整,但都未设置开设婚恋网站的合理标准,从业人员资格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许多无证经营的婚恋网站,骗取征婚者会费后就“玩消失”“冷处理”。此外,不少婚恋平台也开始出台自律标准和规范,并利用大数据进行个人信息审核认证,有婚恋平台推出“实人认证”。
对于相亲平台中的消费陷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侯国跃认为,公平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相亲机构在格式条款中设置的不对等、不公平条款应属无效。相亲机构在当事人没有看到合同具体条款、未被告知服务具体内容和价格的情况下,就要求在iPad上签名,已涉嫌违法。当事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费用。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基础信息的真实是互联网信息真实的基础,这不仅包括网络安全法规定的需要登记的身份证信息,还包括人与注册信息的对应关系。
“婚恋需要双方的某些深度信息,可以通过协议方式交给平台。”朱巍说,隐私权在婚恋面前可以被限制,特别是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基础上,但不能是所有人都可查看,应该是在监管之下,小范围、点对点地传播。